中共三大会议会址纪念馆
- 发布日期:201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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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大"旧址原为1幢2层,每层2间相连通的砖木结构、人字瓦顶的普通房屋,属典型旧式广州民居形式。但是抗日战争期间,被日军飞机炸毁,现仅存遗址。
1923年6月12-20日,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陈独秀、李大钊、张太雷、蔡和森、瞿秋白、毛泽东、张国焘、项英、何孟雄、陈潭秋、向警予、邓培、王荷波、林育南、于树德、徐梅坤、朱少连、金佛庄、孙云鹏、罗章龙以及广东代表谭平山、冯菊坡、阮啸仙、刘尔嵩等出席了大会。出席大会代表有40名,代表全国党员420名。共产国际代表马林也参加了大会。陈独秀代表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在会上作了报告。大会中心议题是讨论和确定同国民党合作和建立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统一战线问题。
大会经过激烈讨论,通过了全体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但必须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保持自己的独立性的决定。最后确定了统一战线的策略与组织形式。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大会宣言》、《中国共产党党纲草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关于国民运动及国民党问题的决议案》和关于劳动运动、农民问题、青年运动、妇女运动等决议案。选出陈独秀、李大钊、毛泽东、蔡和森、王荷波、朱少连、谭平山、项英、罗章龙9名正式委员和邓中夏、邓培、李汉俊、张连光、徐梅坤5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举陈独秀、蔡和森、谭平山、毛泽东、罗章龙组成中央局,选出陈独秀为委员长,毛泽东为秘书,罗章龙为会计,负责中央日常工作。
由于"三大"旧址没有留下一张照片,也没有相关建筑图纸,如重建"复原",如果只根据一些人的回忆来拼凑,难以还原旧址原貌,还会破坏现有地基。
因此,他们不打算将旧址"复制"出来,而是做回填性、覆盖性保护,并参照北京路"千年古道"的做法,将旧址前的道路改为步行道,并采取可透视的玻璃罩展示部分代表性的屋基。从广场地面的透明玻璃往下看,能够清晰看见其被日军炸毁留下的地基原貌。
前面的一个小广场才是"三大"旧址所在。
在广州召开的党的三大,有着特殊的历史地位,尤其是第一次修改党章的详细情况仍鲜为人知。
"三大"在党的历史上,书写了多个第一。如党中央第一次在广州召开全国代表大会,毛泽东第一次进入中央领导核心,尤其重要的是,在这次大会上,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改党章,作了许多重要的决议。 "三大"党章:首次规定新党员有候补期和党员可"自愿退党"。
经中共"三大"讨论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首先是严格了入党的手续,加强对党员的管理。
一是新党员入党由原来的"须有党员一人介绍"改为"须有正式入党半年以上之党员二人之介绍"。
二是首次规定了新党员有候补期的制度,劳动者的候补期为三个月,非劳动者的候补期为六个月,但这个规定在执行的时候,"地方委员会得酌量情形伸缩之"。候补党员在履行义务方面与正式党员相同,但是,在行使权利方面,候补党员只能参加小组会议,只有发言权和选举权,而没有被选举权。
三是审批新党员的程序变得更严格。四是首次规定党员可以"自请出党",即自愿退党。这是"三大"党章新增加的唯一一条。对党员"自请出党","须经区之决定,收回其党证及其他重要文件,并须由介绍人担保其严守本党一切秘密,如违时,由区执行委员会采取适当手段对待之。"
值得一提的是,中共"三大"在修改党章,规定增加中央领导机关人员数量的同时,还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中央局以中央执行委员会名义行使职权,由执行委员会选出委员长、秘书及会计三人。""本党一切函件须由委员长及秘书签字。"而在"三大",毛泽东被选入了5人组成的中央局,并担任秘书,这是毛泽东第一次进入中共的领导核心层。根据该组织法的规定,中共的所有函件,都要由陈独秀和毛泽东两人签字才能生效,由此可见毛泽东当时在党内的地位。中国共产党开始通过制定党内法规,约束最高领导人的权力。
"三大"的党纲、党章以及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三者构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党内根本法规的雏形,这是中国共产党党章制度建设史上的一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