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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力促“案结事了人和”

日期:2020-06-17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 陈慧娟

建立“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 检察机关力促“案结事了人和”

陷入官司,很多人的生活就脱离了正常轨道。涉法涉诉的群众信访,更是当事人的烦心事。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信访制度,加强法律援助,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如何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制度。河南郑州的林玲就是这一制度的受益者。

案结事不了”成为群众烦心事

2015年1月,孩子同班好友的家长向林玲借了一笔钱,表示由房管局的工作人员贾某作保,借给一家家具城老板为员工发工资。因为对方拿来了相关证明文件,林玲通过这位家长借给了对方30万元。“就算都跑了,孩子同学跑不了,我问他家长要就行。”林玲想。

谁知,三个人都“跑”了。很快,林玲就得知家具城的老板根本没有向她借钱,房产证等都是伪造的。真正收到钱的人正是担保人贾某,她最信任的孩子同学家长则表示钱不在自己这里,还不上。

突如其来的变故对不富裕的林玲一家来说,极大地改变了他们的生活。

报警后,警方经过侦查很快抓获了贾某。但究竟是合同诈骗罪还是民事经济纠纷,需要几个关键证据来认定。检察机关向警方开出了三个退回补充侦查的要求,但此时,家具城老板却找不到了,公证处的原始印章已作废,难以认定是否造假……

刑事案件未结,民事无法立案。其间又输了一次仲裁官司,林玲渐渐感到自己已经穷尽了所有法律渠道,打算放弃。2019年8月,她在新闻中看到检察机关落实“群众信件件件有回复”制度,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随手将自己的遭遇写信寄给检察机关。

一周之内她就收到了回复。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司亚方带领的办案团队及时与林玲取得联系,充分了解其反映的诉求,并制定了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详细侦查取证。在司亚方团队引导侦查下,通过调取全市范围内与贾某有关的民事判决书,证明贾某在向林玲借款前,以同样的方式向他人借款170余万元未偿还,为认定其具有诈骗故意起到了关键作用。通过与同时期公证处出具的其他文件做比对,证明贾某提供的公证书等系伪造。2020年2月,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骗款也在跟进追缴。

参与办理林玲案件的检察官刘晓佩认为此案“算是办得比较顺利的”。采访中记者也了解到,一些案件更为复杂难辨,如王大爷的儿子因琐事被人殴打后,当晚就医并做了手术,11天后因并发症死亡,死亡与被打的因果关系难以判断;马先生被拖欠货款30多万元,公安机关立案后,犯罪嫌疑人却因身患重病无法羁押,被取保候审,货款始终未还……复杂的案情、证据规则的严格、法律与政策交织等复杂因素,使得百姓朴素的公平正义司法需求不总能及时得到满足,“案结事不了”成为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应运而生

正是基于解决这类难题的决心,“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应运而生。

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统计,全国检察机关新收群众来信491829件。“近年来涉法涉诉的信访量较大,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老百姓寄予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期望更高。2019年最高检办理了2000余件刑事申诉和国家赔偿案件,其中极个别是错案,有些是办案环节中有瑕疵,同时释法说理工作不够,使得老百姓对案件办理结果不理解。这部分工作是我们现在的工作重点。”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副厅长那艳芳说。

面对这些疑难复杂案件,各地检察机关迎难而上,积极有效解决了一批久拖不决的长年积案。如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明确“一把手”主体责任,成立群众来信处理中心、网络信访处理中心、群众信访督办中心“三个中心”,建立群众来信办理、群众来信集中审查分流、群众来信办理联络员及周报告、月通报、季点评四项制度,认真做好群众信访办理工作。

“大量信访案件,特别是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的根源在办案,在于信访人认为司法案件办理不符合其对公平正义的期待。”郑州管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张东说。鉴于此,面对涉众型群体访等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由管城区政法委牵头,探索由信访案件相关的各办案机关承办人组成协同化解小组的方式,直面信访群众,变“单打独斗”为“协同配合”。

群众信访既提供了法律监督的线索,也是对法律监督能力的重大考验。刘晓佩作为基层检察官,这一年多来感受到,办理群众信访案件强化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

“只有努力减少司法瑕疵、提高办案质量,才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治本之策。”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顾雪飞总结道。

(备注:文中林玲为化名)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