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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形成劳动教育协同育人格局

日期:2020-06-22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范卿泽    

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提出,劳动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直接决定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劳动精神面貌、劳动价值取向和劳动技能水平。劳动教育涉及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社会生产生活实践等各个方面。全面加强劳动教育,需要整合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力量,强化综合实施,拓展教育途径,努力形成协同育人格局。

注重发挥家庭基础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长期以来,各地区和学校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在实践育人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同时要看到,近年来在一些青少年中出现不珍惜劳动成果、不想劳动、不会劳动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与家庭溺爱有很大关系。有效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充分认识到从小培养劳动习惯的重要性,在家庭教育中引导孩子树立正确劳动观,抓住日常生活中的劳动实践机会,鼓励孩子自觉参与、自己动手,随时随地、坚持不懈进行劳动,掌握洗衣做饭等必要的家务劳动本领,努力做到每年学会一两项生活技能。家庭需要树立崇尚劳动的良好家风,家长应通过日常生活的身体力行、言传身教,让孩子养成从小爱劳动的好习惯;加强对孩子劳动行为的培养,列出家务劳动清单,规定必要时间,并通过鼓励孩子利用节假日参加社会劳动等途径,培养孩子的劳动兴趣和能力。

注重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学校是开展劳动教育的主体。充分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开齐开足劳动教育课程,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坚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以体力劳动为主,注意手脑并用、安全适度,强化实践体验,科学设计课内外劳动项目,统筹安排课内外时间,采取灵活多样形式,激发学生劳动的内在需求和动力,引导学生形成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把劳动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开展全员培训,强化教师的劳动意识、劳动观念,提升开展劳动教育的自觉性,对承担劳动教育课程的教师进行专项培训,提高劳动教育专业化水平。注意区分对象,因人施教,小学低中年级以校园劳动为主,小学高年级和中学可适当走向社会、参与集中劳动,高等学校应组织学生走向社会、以校外劳动锻炼为主。

注重发挥社会支持作用。开展劳动教育的重点是,在文化知识学习之外,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让学生动手实践、出力流汗,接受锻炼、磨炼意志。这需要利用社会各方面资源,为劳动教育提供必要保障。各级各类学校可利用现有的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立健全开放共享机制。农村地区可安排相应土地、山林、草场等,作为学农实践基地;城镇地区可确定一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作为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的实践场所。政府部门可协调和引导企业公司、工厂农场等履行社会责任,开放实践场所,支持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参与新型服务性劳动,使学生与普通劳动者一起经历劳动过程。针对学生求知欲强、接受新事物快的特点,鼓励高新企业为学生体验现代科技条件下劳动新形态、新方式提供支持。群团组织以及社会福利组织可动员相关力量、搭建活动平台,共同支持学生深入城乡社区、福利院和公共场所等参加志愿服务,开展公益劳动,参与社区治理。

(作者为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教科院分中心主任、研究员)

(编辑: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