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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汇报一变身,稿酬便能源源而来

掀开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隐身衣
日期:2020-06-29    文章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李文峰

领导讲话稿、工作汇报稿稍作修改,摇身一变登上科普宣传报刊;网络上的科普信息摘编一下,就成了领取稿酬的新闻稿件……今年4月,浙江省安吉县科协原副主席程维新因以稿酬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被安吉县纪委监委点名通报批评。

2014年初,出任安吉县科协副主席的程维新代表单位与某新闻媒体签订《<安吉科普报>办报协议》,约定每期由县科协拿出1000元办报费用,用于向供稿人支付稿酬。

作为审稿人,程维新供稿审稿两手抓,在他手里,领导讲话稿、工作汇报稿、网上摘编的科普信息都成了报纸刊发的新闻稿件。3年间,程维新以现金、微信转账方式累计领取稿酬2.8万元,仅个人就分走了其中的一半。

改头换面以公款入私囊

安吉县纪委常委、党风室主任周创华介绍,在程维新案例中,乍看之下似乎不涉及违规发放津补贴,但细究就能发现,它是将公家钱以看似合规的方式支出,在外转一圈后又塞进私人腰包,实现“回笼”,是一类隐形变异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统计显示,2019年全国查处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中,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占比第一。在高压态势下,违规发放津补贴的资金渠道、发放手段逐步由明转暗,查处难度进一步加大。

从各地通报的案例来看,除了兜兜转转将公款支出再回收以外,有的领导干部看公款支出有困难,就把企业、社团组织打造成“提款机”,转嫁财务成本。今年5月,浙江省兰溪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兰溪市游埠镇游埠村党支部书记汪耀祥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游埠村通过游埠商业贸易有限公司提取资金25.9万元,违规向村两委成员发放。

据兰溪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滕飞介绍,村两委公款发放需经过游埠镇三资代理中心审核,而通过企业发放则绕过了会计核算,使得违规问题更加隐蔽。在去年进行财务审计时,村两委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被发现,汪耀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为拓宽发放津补贴的资金渠道,有的领导干部甚至打起了管理服务对象的主意。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看守所工作人员通过为在押人员代购生活用品、加餐等方式赚取差价,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干警补助9万余元,时任看守所所长、副所长、中队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还有的为规避财务审核,不走明账走暗账,虚列开支套取费用滥发钱物。海南省东方市公安局大广坝派出所所长林锋安排派出所负责内勤工作的辅警通过虚构出差事实及虚增油费方式套取财政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1.8万元。

“将发放津补贴隐藏在虚列项目背后,从账务上较难发现。”东方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对审查调查来说有两个难点,其一,虚列报销的项目名义上是合规的。其二,查实虚列项目后,还要区分套取资金的去向,要分清哪些用于发放津补贴,用作其他用途的要作另外的处置。”

违纪借口花样繁多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研究员王希鹏认为,隐形变异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具有几个特点:以巧立名目掩饰侵占私欲,以打擦边球掩饰纪法意识淡薄,以人文关怀掩饰自欺欺人,以集体研究掩饰违规决策。

纵观近期各地通报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案例,其背后动因各有不同。很多违规者侥幸心理作祟,认为“钱不多、事不大”“相对于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很难被发现,监督、调查也困难”。自以为瞒天过海,实则自欺欺人。

法不责众,也是违纪人员在发放津补贴时的常见心态。今年5月,江西省永丰县恩江镇政府因滥发“两违”巡查、“两违”强拆补贴被立案调查,在对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审查谈话的过程中,两人都强调发放补贴经过了班子集体决策程序。

“‘这是我们班子成员一起商量确定的’是一个常见托辞,部分干部错误地将集体研究当成了免责金牌。”永丰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曾尖敏分析。

有的领导干部打着“调动积极性”的旗号,将津贴福利当作送温暖的手段。宁波市镇海区公路管理段原副段长陈寒松、副段长侯健以治超津补贴、劳保用品、高温慰问等名义发放津补贴和奖金,并向部分中层骨干和退休干部发放加油充值卡,总额共计30余万元。

“当时想着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从鼓励的角度出发,错误地以为发点钱可以更好开展工作。”人文关怀不是违规违纪的遮羞布,滥发津补贴践踏了纪律红线,即使后退一步,以发补贴调动积极性,终归不可持续。

部分单位资金管理存在漏洞,违纪人员认为有钱不用,闲置浪费。去年12月,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老年服务中心主任宋淼根由于向工作人员发放“压岁钱”受到党内警告外分。

朗霞街道纪工委书记徐莹峰介绍,由于财政资金拨付充足、热心人士积极捐助款物,老年服务中心账面余额较大,宋淼根认为,结余资金放着也是放着,“不如用掉算了”,忘记了上级三令五申关于禁止滥发津补贴的规定,犯下了违纪错误。

整治腐利仍需多管齐下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整治“腐利”仍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花样翻新,纪检监察机关需多管齐下。

“要紧盯重要时间、特殊节点、关键少数,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善于运用现代信息和大数据手段提高监督的精准度和深度。充分发挥再监督作用,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以案促改、建章立制,督促相关部门对津补贴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划出政策界限和纪律红线,扎紧制度的笼子。”王希鹏说。

违规发放津补贴是最常见的节假病,有的地方瞄准重要时间节点,以集中通报曝光强化纪法震慑。如宁波市纪委监委在元旦、五一等节假前后专题通报曝光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典型案例,去年6月以来,节日前后已集中通报3批13人次。

针对制度层面存在设计漏洞,基层在发与不发间无所适从的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制度制衡,划出纪律红线。广东清远连州市从发放对象范围、发放标准和资金来源等方面,对村(社区)干部津补贴发放进行全方位规范,明令禁止使用党建、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发放津补贴,为实际需要提供制度支撑。

津补贴发放渠道和手段的隐形变异为监督增加了难度。杭州市滨江区纪委监委牵头与区财政局、社发局等多家单位开发了社区财务监督管理系统,以大数据、云计算为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赋能。通过线上申请、审批、结算及精准预警,保证财政资金流转留痕,管理好单位自有资金“池子”。

“以财务监督管理系统为依托,通过一事一报一批一结,形成监督闭环,力求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隐性变异问题发生。”滨江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黄利文表示。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