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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

日期:2020-12-22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舒启明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集中全党全社会智慧,明确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目标任务,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纲领性文件。要把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这就要求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独特优势,提高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水平,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上来,同心同德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

一、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特点和优势

1949年9月,在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取得历史性胜利的凯歌声中,中国共产党顺应大势、团结各方,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开启了协商建国、共创伟业的新纪元。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伟大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进行的伟大创造。7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政协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服务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在建立新中国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实践证明,人民政协植根于中国历史文化,产生于近代以后中国人民革命的伟大斗争,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光辉实践,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力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并在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之际召开中央政协工作会议,这在党的历史、政协历史上都是第一次。围绕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深刻阐述了人民政协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并首次阐明了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为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综合承载政协性质定位,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既秉承历史传统,又反映时代特征,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特点和优势。一是人民政协构建了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广泛持续深入参与权利的机制和平台,体现了协商民主同选举民主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设计的独特优势。二是人民政协具有巨大包容性和广泛代表性,政协委员作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由各方面郑重协商产生,代表各界群众参与国是、履行职责。三是人民政协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构建了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程序机制,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充分协商交流、开展民主监督、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深化思想沟通,广集良策促进决策优化,广聚共识推动决策实施。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越是形势复杂,越是任务艰巨,越要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优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把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形成海内外中华儿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强大合力。

二、完善专门协商机构程序机制

人民政协应坚持把服务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为工作主线,进一步明确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职能责任,形成完整的程序机制和参与实践,发挥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为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凝心聚力。

(一)完善协商内容。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瞄准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问题,着眼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就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的重要举措,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问题等,明确协商内容,确定协商议题。民主监督议题应有一定比例,围绕“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开展民主监督。市县政协工作应把协商放在重要位置,围绕高质量发展的重点、群众生产生活的难点、社会治理的焦点,每年安排若干次专题协商活动。

(二)丰富协商形式。完善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和专题协商会、协商座谈会、远程协商会等为重点的协商议政格局。开好全体会议,发挥这一协商履职最高形式的作用。更加灵活更为经常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界别协商。增强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实效,探索政协协商同社会治理相结合等新形式,拓展政协协商参与面,扩大界别群众工作覆盖面。

(三)健全协商规则。坚持党委会同政府、政协制定年度协商计划制度,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对明确规定需要政协协商的事项必须经协商后提交决策实施。将政协重点协商活动纳入党委和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实施情况纳入督查事项和考核体系,促进协商成果的采纳、落实和反馈。制定政协协商工作规则,坚持调研于协商之前,把协商互动列为必要环节,对协商的参加范围、讨论原则、基本程序、交流方式等作出规定。

(四)培育协商文化。传承中华民族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政治文化,弘扬我们党“团结—批评—团结”的优良传统,坚持“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促进不同思想观点的充分表达和深入交流,做到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而不强加于人,遵循规则、有序协商而不各说各话,体谅包容、真诚协商而不偏激偏执,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

(五)提高协商能力。教育引导委员树立协商理念,遵守协商规则,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不断培养专业的协商能力和协商精神。

三、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共识是奋进的动力。实施“十四五”规划,是广大人民群众生机蓬勃的事业,必须广泛凝聚共识,汇聚起大团结的力量。人民政协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中心环节,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相互嵌入、相互贯通、相互赋能,通过有效工作,努力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

(一)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引导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下携手前进。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增强一致而不强求一律、尊重差异而不扩大分歧、包容多样而不丧失主导,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推动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实现思想上的共同进步。

(二)凝聚共识同经常性工作相结合。把凝聚共识融入视察考察、调查研究、协商履职活动中,在建言成果、思想收获上一体设计、一体落实。完善谈心谈话制度、走访看望委员制度。开展以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为主旨的委员学习座谈和党外委员专题视察。建立重点关切问题情况通报会制度。

(三)面向社会传播共识。通过政协协商履职,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在各界群众中传播共识。用好委员讲堂、重大专项工作委员宣讲团、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委员读书活动等工作机制,组织委员利用自身优势宣传阐释“十四五”规划,积极运用网络信息技术传播共识、凝聚人心,为规划实施厚植社会基础。

(四)广泛汇聚“十四五”规划实施正能量。建立健全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情况交流机制。畅通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意见诉求表达渠道。做好少数民族界和宗教界委员专题学习考察、界别协商、反映社情民意等工作。加强同港澳同胞的团结联谊。拓展同台湾岛内有关党派团体、社会组织、各界人士交流交往。广泛团结联系海外侨胞。

四、加强党对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包括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选择,是成立政协时的初心所在,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政协全部工作之中,切实落实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各项要求。

(一)各级党委坚持把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作为重大工作任务进行研究部署。党委常委会会议定期听取政协党组工作、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情况汇报,对政协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协特别是市县政协职责任务、履职方式等,选优配强领导班子,重点解决市县政协基础工作薄弱、人员力量薄弱的问题。

(二)政协党组切实肩负起实现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政治责任。加强政协党组、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党员委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更加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实践。

(三)强化委员责任担当。教育引导政协委员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把事业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投身凝心聚力、决策咨询、协商民主、国家治理第一线的具体实践,多做雪中送炭、扶贫济困的工作,多做春风化雨、解疑释惑的工作,多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团结界别群众坚定跟党走、共唱奋进歌。切实做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德,以模范行动展现新时代责任委员的风采。

(四)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建设。以宪法和相关政策为依据,建立健全以政协章程为基础,以协商制度为主干,以提高服务“十四五”规划实施的质量为导向,覆盖政协党的建设、履职工作、组织管理、内部运行等各方面的制度,形成权责清晰、程序规范、关系顺畅、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编辑: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