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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纪心无敬畏,必然会进退失据防线失守

日期:2019-03-20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    

2018年2月,山东省菏泽市检察院依法对江苏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常务副省长李云峰受贿案提起公诉,菏泽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金庆作为第一公诉人出庭公诉,我当时作为该案办案组的一名检察官,全程参与此案办理。

侦查卷宗显示,李云峰利用担任江苏省委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规划调整、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亲属及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77万余元。在与李云峰接触进行讯问时,我发现他不仅学历高,是恢复高考后第一届大学生,而且业务精通、思维缜密,对党的政策纪律、国家法律规定都十分熟悉。这样一个人,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呢?

“对法律的敬畏,就是对党组织的敬畏,对人民群众的敬畏。而我恰恰是心中少戒,不仅对党规党纪缺少敬畏,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屡屡越过党纪底线,而且对法律也缺少敬畏,有的明知故犯,有的一知半解,对触犯法律红线存有严重的侥幸心理。我的教训说明,对法纪心无敬畏,必然会进退失据,防线失守,受到党纪国法的惩罚。”在法庭上,李云峰很平静,他在个人陈述中作了深刻的反思。

七个月的办案过程中,我和同事们多次给李云峰送去衣物,深入细致地做他的思想工作。在一次讯问的返程路上,聊起这起案子,王金庆检察长对我和同事们说,很多干部的失足全在一念之间,因为一个错误的念头,缺失敬畏心,将手伸进犯罪的“油锅”,想再缩回来就已经晚了,手上已经沾染了油渍,洗不干净,留下的只是被热油烫伤的疤痕。用权当如履薄冰、人心干净、志向高远,只有这样才能在工作中走得远、走得长。

李云峰的堕落,很大程度上是对身边人的纵容,所收受款物中,80%是身边人收受,正如他自己所说:“家庭成员成为易受攻击的薄弱环节,成为老板们进行利益输送的通道,为腐败的滋生留下缺口,最终害了领导干部本人,也害了全家。”

谈到李云峰的堕落原因,检察官宋林认为是他理想信念的缺失。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但李云峰随着职务的升迁,逐步放松主观世界改造,在诱惑面前失去了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拒腐定力,丢弃了党性原则,一次次动用手中的公权力,为身边人谋私利,收受贿赂,甚至纵容特定关系人共同腐败,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我对这起案件印象深刻的则是李云峰的第一次收礼,只是收受一件小礼品而已。但从一开始的收受小礼品,发展到后来收受贵重物品,最后到接受巨额贿赂,李云峰忘记了自己一个党员的初心,一步步走到今天的境地。

2018年3月22日,菏泽市中级法院进行公开宣判,李云峰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讲述人:靳玉玲、卢金增、马静,系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

责任编辑:贠慧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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