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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2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二)

日期:2019-04-08    文章来源:新华网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建设过硬人民法院队伍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教育引导干警旗帜鲜明讲政治,永葆政治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深入开展向邹碧华、方金刚学习活动,涌现出陈少华等一批敢于担当作为的先进典型。各级法院共有279个集体、337名个人受到中央有关部门表彰。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各级法院培训干警74.5万人次,切实提高法律适用、群众工作、科技应用等能力。加强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利用中国法官培训网、数字图书馆等资源,推行开放式在线培训。与国家民委举办民汉双语法官培训班。加大援藏、援疆、援青力度,广西、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和兵团等法院加强双语法官培养,更好满足民族地区群众司法需求。

  严惩司法腐败。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司法作风专项督察,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法院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干警369人。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内部巡视,扎实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严格执行“五个严禁”、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两个规定”。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最高人民法院查处本院违纪违法干警9人,各级法院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1064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76人。

  七、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分工方案,加强督查督办。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基本解决执行难”情况并首次接受专题询问,根据审议询问意见,切实加强执行工作。办理代表建议271件,充分采纳代表意见。积极邀请代表视察法院、参加会议、旁听庭审,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办理政协提案168件,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参加全国政协“基本解决执行难”双周协商座谈会,广泛听取政协委员意见。认真贯彻监察法,支持配合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认真审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诉案件,及时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聘任新一届189位特约监督员,开展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专家学者调研座谈、列席审委会等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接受舆论监督,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2016年以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部署,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3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三年来,人民法院全力攻坚,共受理执行案件2043.5万件,执结1936.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4.4万亿元,与前三年相比分别增长98.5%、105.1%和71.2%,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基本形成中国特色执行制度、机制和模式,促进了法治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

  一是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将解决执行难纳入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专门印发文件,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强大合力,为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是执行模式发生深刻变革。着力解决查人找物难题,建成网络查控系统,与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等16家单位和39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覆盖存款、车辆、证券、不动产、网络资金等16类25项信息,囊括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创新财产发现机制,推行悬赏举报等调查措施。着力遏制规避执行行为,完善联合惩戒体系,会同国家发改委等60家单位推进失信惩戒机制建设,采取11类150项惩戒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366万人迫于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义务。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全国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罪犯1.3万人,拘留失信被执行人50.6万人次,限制出境3.4万人次,同比分别上升416.3%、135.4%和54.6%。着力解决财产变现难题,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率、溢价率成倍增长,为当事人节约佣金205亿元,有效祛除拍卖环节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空间。湖南法院以106亿元最终报价成功拍卖某高速公路收费权,刷新网拍单笔成交价最高纪录。

  三是执行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大力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执行改革,完善符合执行规律的体制机制。制定财产保全、财产调查、执行担保等37件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完善执行工作规范。发布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划定高压线,转变执行作风。建成统一的执行办案平台和指挥管理平台,加强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推行“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模式,确保全程留痕、规范透明。加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管理,严格认定标准,定期依职权调查,发现财产及时恢复执行。升级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面公开执行流程信息,让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群众关心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全面核查清理长期形成的历史积案,彻底解决案件底数不清问题。开展集中清理执行案款活动,发放案款960亿元。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和涉民生保障案件,依法加大执行力度。每年元旦春节前后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行动,累计发放涉民生案款179亿元,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五是理解支持执行工作的氛围更加浓厚。各地法院从实际出发,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行动,形成强大声势,彰显法律权威。开通全国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信息网,及时反映执行工作进展。制作《执行利剑》等影视作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好执行故事。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通过全媒体直播执行活动,生动展现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艰辛和成效。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十分关心执行工作,积极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有的直接现场见证执行,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年来,广大执行干警夜以继日战斗在执行一线,忘我工作,无私奉献,不怕牺牲,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先进人物和事迹,黑龙江高院执行局局长侯铁男等46名干警牺牲在执行岗位上。通过“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锻炼了队伍,提高了能力,攻克了一道道难题,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我们深刻体会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实现,关键在于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关键在于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关键在于通过深化改革破解难题,关键在于信息化发展提供的科技支撑。

  我们深知,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与党中央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有差距。“基本解决执行难”虽然实现预期目标,但在有些方面、有些地区,执行难问题仍然存在甚至还较为突出。下一步,我们将咬定青山不放松,不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各级法院不懈努力、久久为功,一定能够实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人民法院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民主监督,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监督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一些法官的政治素质、司法理念、司法能力与新时代要求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二是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各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存在“温差”,综合配套改革措施有待加快落实,智慧法院建设水平和应用能力有待提高。四是基层基础建设存在短板,上级法院对下监督指导作用发挥不够。五是法院内部监督、队伍管理还有薄弱环节,存在“灯下黑”问题,司法作风不正、违纪违法情况仍有发生,监督机制有待完善。六是一些法院办案压力巨大,有的法官常年超负荷工作,有的法院人才流失现象比较严重,履职保障有待加强。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在人大监督和各方面支持下,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准确把握新时代新要求,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

  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聚焦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发扬斗争精神,坚定必胜信心,立足审判职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捍卫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依法惩治职务犯罪,严惩群众身边腐败犯罪。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涉地下钱庄犯罪、涉税犯罪和涉网络犯罪。加大对涉及金融、脱贫攻坚、环境资源等案件的审判力度,服务三大攻坚战。依法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保护自主创新,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加强涉港澳台、涉侨案件审判,积极办理司法协助互助案件。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健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中小微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依法审理涉及教育、就业、养老、医疗、消费、婚姻家庭等案件,促进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加强行政审判,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加强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加强涉军案件审判,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服务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进一步健全诉调对接机制,下大气力推动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发挥裁判示范作用,加强法治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法治和德治有机统一、相得益彰。完善有关正当防卫司法解释,鼓励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推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配合立法机关推进强制执行法立法工作,制定实施执行工作五年发展纲要,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执行工作水平,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进一步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四是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实施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加强审判权运行监督和管理。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发挥庭审决定性作用。推进司法改革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深化司法公开,促进阳光司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通过深化改革,解决改革中的“温差”问题,强化督察问效,让司法改革成效体现在审判质量效率上,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是加快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锻造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法院队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增强广大干警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提高教育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教育引导法官恪守司法良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改善基层工作条件,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法院建设支持力度。强化履职保障,完善惩戒机制,严格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激励法官敢于担当、秉公办案,不回避矛盾,不惧怕困难,充分发挥审判机关定分止争、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作用,坚决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各方面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全法院队伍从严管理监督体系并狠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不懈纠治“四风”,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防止“灯下黑”,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更好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贠慧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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