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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一)

日期:2019-04-09    文章来源:新华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栗战书

  各位代表: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关于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正逢“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一年来,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工作部署,依法履职,开拓进取,实现了良好开局。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这一思想的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召开31个省级人大和有关方面参加的学习交流会,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学习要求,深化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什么样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怎样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的认识。各级人大紧密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学习,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

  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办好常委会专题讲座,共举办专题学习讲座10讲,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法治、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人大立法、监督工作的要求,全面提升常委会履职能力。针对换届后新代表多的实际,加大代表学习培训力度,培训1300余名代表,占新任代表的59%。分别举办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累计3200人参加,基本实现全覆盖。

  持续深入的理论学习和思想武装,进一步筑牢了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思想根基,进一步坚定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增强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全面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的宪法,推动宪法实施迈出新步伐

  依法执政,依宪执政,是中国共产党的鲜明主张。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贯彻实施好宪法发表重要讲话,3次对开展好国家宪法日活动作出重要批示,带头进行宪法宣誓,有力推动全社会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在党中央领导下,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完成了宪法修改的崇高任务,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完善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任务、奋斗目标和国家领导体制,确立国家监察制度,夯实了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根基。常委会按照党中央部署,把全面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改的宪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突出对修改宪法重大意义和主要修改内容的学习宣传,召开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座谈会,举办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组织专题记者会,举办宣讲报告会,撰写理论文章,推动各地各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宪法意识,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得到人民的真诚信仰和拥护。

  常委会带头贯彻宪法并强化对宪法实施的监督。按照新修改的宪法,对调整设立的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职责作出决定,增加宪法实施和监督、宪法解释等工作职责,加强了宪法实施的工作力量和组织保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合宪性审查,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原则、规则得到全面实施。认真审查报送备案的行政法规40件、地方性法规1180件、司法解释18件,认真研究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1229件,督促有关方面依法撤销和纠正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认真组织宪法宣誓,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意识,带头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一年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迈出了新步伐,宪法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得到彰显,全社会更加深刻认识到,我国宪法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必将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实践中更好发挥根本法治保障作用。

三、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常委会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统一,认真编制立法规划,召开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和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及时部署立法工作。制定法律8件,修改法律47件次,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9件。这些立法项目主要是三类:一是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通过立法推动和保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二是围绕全面深化改革,通过立法、修法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三是围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完成好重点领域立法任务。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改革开放40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常委会围绕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着眼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加快了经济领域立法,对多部法律作出修改,及时解决法律规定与实践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本次会议审议的外商投资法草案,全面反映我国改革开放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对于新时代推动形成我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具有重要促进和保障作用。常委会已两次审议草案,相信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圆满完成这项重大立法任务。我国电子商务交易市场规模全球第一,就业人员数千万,涉及亿万消费者。电子商务法的制定,对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公平意义重大。社会各界普遍认为,这是一部支持、规范、创新和保障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促进法,是一部广大消费者、平台经营者、线上经营者合法权益的维护法,是一部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保障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修改,深化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从法律上稳定和完善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给广大土地承包者和经营者吃下了“定心丸”,对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常委会还制定了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修改了公司法、民用航空法、电力法、港口法、企业所得税法等,促进了这些领域的改革发展。

  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常委会通过修改法律、作出决定,健全国家机构组织法律制度。就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作出决定,统筹修改机构改革涉及的国境卫生检疫法等32部法律的316个条款,作出中国海警局行使海上维权执法职权的决定,制定消防救援衔条例,及时跟进机构改革对法律调整提出的要求,为机构改革顺利实施提供了法律保障,保证了改革有序承接,工作连续稳定。修订公务员法,把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改革实践写进法律,加快推进公务员分类体制改革。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制定人民陪审员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作出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巩固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成果。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完善了基层治理体系。

  常委会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加快了社会建设、保障改善民生领域的立法,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运用法治方式推动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期盼的问题。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常委会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加快进度,形成6编共1034条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并进行了整体审议,分单元审议了合同编、侵权责任编草案,朝着2020年完成民法典编纂任务目标迈出了坚实步伐。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推进税制改革,优化税负结构,目前已有约8000万人的工薪所得依法免缴个人所得税。修改社会保险法,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在全国推开。医疗卫生领域立法,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常委会已两次审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针对长春长生公司疫苗案所暴露的问题,常委会高度重视用法律保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快疫苗管理专门立法,对疫苗管理法草案进行了初审,通过建立覆盖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种全过程全链条的疫苗监管法律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立法步伐,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修改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完善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制度。土壤污染防治法为推进净土保卫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与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一起,构建起“三位一体”、立体管控的生态环保法治网。

  常委会把维护国家安全放在立法工作的重要位置,制定英雄烈士保护法,修改反恐怖主义法、国家情报法,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的制定和实施,促进了英雄烈士事迹和爱国主义精神的传承弘扬,有力抵制了历史虚无主义,为打击各类歪曲、丑化、亵渎、诋毁英雄烈士的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意识形态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在社会各界产生积极反响。一部英烈保护法,公理正义得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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