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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委党校关于主体班学员异地培训纪律的规定

日期:2018-05-15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通知》,省委组织部《关于在举办领导干部各类培训班工作中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精神,以及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结合当前干部教育培训实际,特制定主体班学员异地培训纪律规定:

一、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不准违反各项纪律要求;

二、严格落实培训计划,不准中途随意调整;

三、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不准以任何借口中途请假;

四、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随意外出;

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不准拍任何形式的集体合影;

六、严格使用通讯工具,不准发与培训有关的微信、微博;

七、严格执行禁酒规定,不准在培训期间聚餐饮酒;

八、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准接受和馈赠土特产等;

九、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不准到娱乐场所消费娱乐;

十、严格干部自我要求,不准在培训活动中穿着奇装异服或着装不整,时刻注意党员干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