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维嵩将军
1935年起历任红27军84师2团连指导员、红15军团81师营教导员师政治部宣传科科长、红30军团政委等职。抗日战争时期,历任陕甘宁边区保安司令部独4营营长、保2团团长、联防军警3旅8团政委等职。1945年参加中共七大。1946年起历任警3旅政治部主任、西野4纵11师政委、1野4军11师政委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甘肃临夏军分区副政委、西北军区政治部组织部部长、青海省军区政委、陕西省军区第二政委、兰州军区副政委等职。1955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中共九届中央委员。1972年2月,中共中央决定组成中央赴国防科委学习组,与国防科委临时党委常委联合实施领导,任组长。1955年9月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中共第九届中央委员。1983年离休,1985年1月18日在西安逝世。
少将高维嵩
高维嵩全家福
1938年7月28日,八路军留守兵团暨陕甘宁边区保安部队第二次军政首长会议合影
1939年秋,西北革命根据地部分干部在延河边合影
1951年12月,高维嵩任十一师政委参加第四军党委会时同与会人员合影(第二排左八为高维嵩)
剿匪指挥部同志合影(二排左六为高维嵩)
高维嵩夫妇合影
1957年6月13日,军事学院军事政治系二期毕业典礼留影
1964年,陕西省军区首长接见本局首届党代表大会代表合影
高维嵩四兄弟合影(左二为高维嵩)
左为高维嵩
高维嵩将军雕塑
高维嵩夫妇练习书法
图书《开国将军》
高维嵩将军纪念章
高维嵩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青海省军区第二政治委员任命书
高维嵩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军区第二政治委员任命书
高维嵩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区副政治委员任命书
高维嵩雕塑
高维嵩,1916年11月生,子长县栾家坪乡黑圪塔村人。193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革命。1934年6月起在陕西安定县做地方工作,先后任支部书记、共青团区委书记。同年11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任红二十六军、红二十七军前敌委员会青年团代表。1935年2月起,任青年团秀延县委书记,陕北义勇军第二大队政治指导员,红二十七军第十一师第二团连政治指导员、第八十一师第一团第三营教导员、第八十二师第二团营教导员,红十五军团第七十五师二二三团党总支书记。1936年2月起,任第八十一师政治部宿舍科科长、师党委委员,第二四一团党总支书记,第二四二团党总支书记,红三十军第二六三团政治委员兼党总支书记,第二六四团政治委员兼党总支书记。抗日战争时期,1938年3月任中共陕北东地特委军事部部长,6月任陕甘宁边区保安司令部独立第四营营长,同时进延安抗大学习三个月。1940年8月起,历任保安司令部第二团团长、陕甘宁边区保安司令部作战科科长、陕甘宁晋绥联防军警备第三旅第八团政治委员。1945年4月至6月,作为陕甘宁边区代表团成员参加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秋,率八团任主攻,参加了柠条梁战斗。1946年4月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警备第三旅政治部主任,同年10月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陇东警备区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1948年12月任西北野战军第四纵队第十一师政治委员,纵队党委委员,参加了西府、瓦子街、扶眉、兰州等解放大西北的著名战役。1949年2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第四军第十一师政治委员、军党委委员。10月,十一师进军河西走廊,追剿马匪残余,顺利完成解放河西的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4月任甘肃军区临夏分区副政治委员。1952年6月任西北军区政治部组织部部长,1953年任甘南合作剿匪指挥部政委,平息了马良武叛乱。1954年9月至1957年夏,为解放军军事学院政治系第二期学员。1957年8月任青海省军区政治委员,1960年5月任第二政治委员,1957年9月任青海省军区党委第二书记,1958年6月任中共青海省委常务委员。1963年4月任陕西省军区第二政治委员。1965年1月任兰州军区副政治委员,1965年11月至1966年5月、1970年1月至1976年10月任兰州军区党委常务委员。1970年1月至1975年8月、1976年10月至1977年12月兼任兰州军区党委副书记。1972年2月,中共中央决定组成中央赴国防科委学习组,与国防科委临时党委联合实施领导,任组长。1955年9月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中共第九届中央委员。1983年离休,1985年1月在西安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