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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烈士褒扬工作
国防大学政治学院西安校区政治委员、海军大校曾爱国
日期:2022-10-26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曾爱国

原标题: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烈士褒扬工作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了100多年的接续奋斗,书写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最恢宏的史诗。在这一过程中,“成千成万的先烈,为着人民的利益,在我们的前头英勇地牺牲了”。为了纪念先烈,激励更多人学习烈士精神,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烈士褒扬工作。

随着革命战争的发展,党的烈士褒扬工作逐步建立。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党领导下的根据地积极探索推进烈士褒扬工作。1929年鄂西苏区政府颁布《优待红军家属及抚恤伤亡实施条例》,1930年闽西苏区政府颁布《优待红军士兵条例》。中央苏区建立后,颁布了通行各根据地的《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以及《红军抚恤条例》《关于优待红军家属的决定》等一系列法规,规定了对烈士及其家属的抚恤和优待办法。另外,还成立了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抚恤委员会及各军分会,以专门负责抚恤伤亡、残废的任务。为纪念光荣牺牲的红军烈士,1933年8月,红军烈士纪念塔破土动工。在红军烈士纪念塔揭幕典礼上,全体人员向纪念塔俯首静默三分钟,朱德在讲话中号召大家学习革命烈士的高贵品质,踏着先烈的血迹前进。此外,在中央革命博物馆等纪念设施的建设过程中,收集了不少烈士遗像和烈士纪念品,并通过红色诗歌、散文、故事、戏剧、歌舞等文艺形式大力宣传烈士事迹。

抗日战争时期,为达到传承与弘扬革命烈士精神的目的,1937年12月,陕甘宁特区政府颁布《抗日军人优待条例》。除修建烈士陵园外,当时的很多报刊如《解放日报》《八路军军政杂志》等都刊登了大量介绍烈士的文章,《刘志丹》《歌唱二小放牛郎》《左权将军之歌》等歌曲广为传唱,烈士英名还被用于地名,如左权县、志丹县、子长县、子洲县等,烈士事迹得到了广泛传播。除精神褒扬外,还采取抚恤等物质抚慰形式,包括一次性抚恤与长期抚恤两种,并对烈属实行代耕等优待政策。1945年,中共七大代表与延安各界代表在延安举行中国革命死难烈士追悼大会,毛泽东担任主祭并题写挽词“死难烈士万岁”。

解放战争时期,各解放区修订或新制定了如《东北解放区爱国自卫战争阵亡烈士抚恤暂行条例》《陕甘宁边区优待革命军人、烈士家属条例》(草案)等褒扬革命烈士、抚恤烈属的法规,逐渐形成了隆重公祭烈士英灵、大力宣传烈士事迹、修建烈士纪念设施、抚恤烈士和优待烈属等褒扬规范,为新中国成立后的烈士褒扬工作奠定了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统一的烈士抚恤体系逐渐建立。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在首都建立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决议,毛泽东起草了含有“人民英雄永垂不朽”内容的碑文,首次以国家形式明确了人民英雄概念。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亲自签署烈士证书,每张烈士证书都以中央人民政府名义颁发,给予烈士最崇高的国家荣誉。同时,各个方面开始收集整理各时期战斗英雄的代表人物和他们的英勇事迹,尤其是壮烈牺牲的先烈们。1950年12月,内务部公布《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优待暂行条例》《革命残废军人优待抚恤暂行条例》《革命军人牺牲、病故褒恤暂行条例》《革命工作人员伤亡褒恤暂行条例》《民兵民工伤亡抚恤暂行条例》等5个优抚条例,形成了新中国烈士褒扬工作的基本规范。

改革开放后,烈士褒扬工作不断发展。1980年,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烈士褒扬工作的行政法规《革命烈士褒扬条例》颁布,进一步明确了烈士的评定条件、评定情形、评定机关等,使烈士评定有了全国统一标准。之后又进一步完善了烈士褒扬和烈属抚恤优待制度,以及烈属祭扫工作。2011年,《烈士褒扬条例》全面系统地规定了烈士的评定和褒扬、烈属抚恤优待、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烈士事迹宣传、经费保障、法律责任等,明确提出国家建立烈士褒扬金制度,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并提出战时参战牺牲的烈士褒扬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在提高物质保障水平的同时,加强了精神慰藉,如积极开展走访慰问烈士遗属活动,动员社会力量送温暖献爱心,组织烈属代表参加各种重大活动,切实提升烈属的荣誉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烈士褒扬工作有了新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新成就。一是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安葬办法》《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服务管理指引》《烈士公祭办法》《烈士评定(批准)档案管理办法》等相继印发;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颁布实施,为维护烈士荣誉奠定了法律基础。2019年,新修订的《烈士褒扬条例》将英雄烈士保护纳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增加由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烈士名单呈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将烈士证书改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制发,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在烈士纪念日举行颁授仪式,向烈士遗属颁授烈士证书,从党和国家的高度确立了烈士国家功勋荣誉的最高荣耀。2022年3月,《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强调要完善烈士褒扬政策法规,加强烈属人文关怀和精神抚慰,突出解决烈属家庭后续生活保障、救助帮扶援助等实际问题,深化信息技术手段在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烈士祭扫等工作中的应用,积极创作弘扬英烈精神的优秀文艺作品等。

二是对境外烈士的祭奠、对境外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抗战胜利70周年之际,首次以国家名义赴马来西亚、菲律宾、巴布亚新几内亚祭扫抗战英烈。同时,境外多处烈士陵园竣工并得以修缮,彰显了国家尊重烈士的大国形象。从2014年至今,中韩双方已连续9年共同实施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交接,将913位烈士遗骸接回了祖国。

三是通过运用新媒体、新技术,烈士褒扬工作实现了创新发展。随着新技术的发展,各有关部门采取信息技术深入挖掘烈士事迹,宣传烈士精神内涵,并为烈士寻亲。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清明祭英烈”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受众上亿人次。推出“云祭扫”“代祭扫”等,在全社会激发起祭英烈、学英烈的热潮。

回首过去的烽火岁月,无数烈士以大无畏的牺牲精神,为中华民族的解放抛头颅洒热血,他们舍生忘死的革命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重要内容。党对烈士褒扬工作的高度重视,不仅是对烈士精神的宣传与弘扬,更是对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继承与发展。党在100多年的奋斗中形成了举行追悼会等纪念活动、颁布烈士褒扬法规、修建纪念烈士建筑设施、整理烈士遗文遗物、编撰烈士传记、以优秀文艺作品表现、抚恤烈士优待烈属等烈士褒扬的优良传统。

(作者系国防大学政治学院西安校区政治委员、海军大校)

(编辑 张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