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7周年纪念日。
抗日战争的胜利,是中国近代以来反侵略历史上的第一次全面胜利,也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作出了巨大贡献。
在人们的习惯印象中,1945年8月15日,是日本帝国主义宣布无条件投降的日子。但是中国的抗战胜利纪念日,为什么却定在9月3日呢?
历史的真实情况是这样的:
1931年9月18日,早对中国怀有侵吞之心的日本军国主义政府,命令其驻扎在中国沈阳的关东军,借故发动了“九一八”事变,进而侵占中国东北。当时蒋介石集团控制的国民党政府,抱着“攘外必先安内”的反动主张,对日寇采取退让和不抵抗政策,将中国的东北驻军(主要是张学良的部队)撤回关内。野心勃勃、气焰嚣张的日本侵略者,得寸进尺,占领东北后又要侵占全中国。1937年7月7日,驻北平城外的日本侵略者进攻卢沟桥,炮轰宛平城,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卢沟桥事变”。这是日本全面侵华战争的开始,也是中国全民抗战的起点。
在民族和国家生死存亡关头,不愿做奴隶的中国人民毅然奋起,
英勇抵抗日本侵略者。在中国共产党倡导建立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旗帜引领下,以国共合作为基础,国民党的部队和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同全国各族人民一起,进行了前赴后继、艰苦卓绝的斗争,无数优秀中华儿女为抗战献出了生命。在国际反法西斯力量尤其是苏联红军的参战和支持下,终于打败了日本侵略者。1945年8月,日本政府照会中、苏、美、英四国表示接受《波茨坦公告》(即《中美英三国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8月15日,日本天皇裕仁以广播“终战诏书”形式宣布停战并投降。
整个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军民伤亡3580万余人,大半个中国被日军践踏,930余座城市先后被占,4200万难民无家可归。14年浴血奋战,终于迎来全民族抗战的胜利,四万万中国人民热泪盈眶,举国欢庆, 万人空巷。这是属于世界反法西斯人民的胜利,更是属于中国人民的胜利。
尽管日本在8月15日宣布投降,但是还没有真正履行有关法律程序。1945年8月15日,一般被视为日本战败日。对于战胜方来说,宣告战争胜利要以战败方签署投降书也就是完成投降法律手续为标志。
经过一段时间的各方协调和筹备,决定1945年9月2日,在日本东京湾美国“密苏里”号战列舰上举行日本正式投降仪式,日本代表签署了投降书,至此,日本投降真正从法律上得到确定。
1945年9月2日 日本代表在“密苏里”号战列舰上签署投降书
1945年9月3日,《新华日报》刊载毛泽东的题词:“庆祝抗日胜利 中华民族解放万岁”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曾将8月15日作为中国抗战胜利纪念日。1951年8月14日,政务院发布了通告,重新将抗战胜利纪念日定在了每年的9月3日。通告中指出:查日本实行投降,系在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签字于投降条约以后。故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应改定为9月3日。
这一认定在1999年再一次得到确认。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修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继续将9月3日定为抗战胜利纪念日。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首次以国家立法的形式通过决议。确定每年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抗战胜利过去77年了。今天的世界和中国,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身处日益繁荣富强的中国,深知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有强大的国家做后盾,有坚不可摧的人民军队来守护,我们倍加珍惜, 倍感自豪。纪念抗战胜利日,我们致敬先辈,也致敬那场永不妥协的抗争。
回望历史,致敬英雄!勿忘国耻,珍爱和平!
振兴中华,圆强国梦;奋发图强,砥砺前行!
(注:此稿非原创,系根据人民网、中国军网、学习强国延安红云网等有关资料综合整理,为给读者提供一点历史常识。特此说明。)
(编辑 邹吉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