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后,国共两党第二次合作,中国工农红军改编为八路军、新四军,纳入国民革命军序列,部队编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服装、标志基本都与国民党军队相同。说起八路军、新四军的识别标志,很多人最先想到的就是臂章和帽徽。八路军、新四军的臂章为长方形,佩戴在军衣左袖上臂部位。人们最熟悉的八路军、新四军臂章莫过于“八路”和“N4A”了,但实际上八路军和新四军都有过多种版式的臂章。
八路军常见臂章:“八路”和“18GA”
最早的八路军臂章规格为8.5×6.5厘米,采用白色麻布底,蓝色印制,中间有“八路”名称。之后的臂章在此基础上,中间套了一个椭圆形框。1938年,八路军臂章下方增加“中华民国二十七年度佩用”字样,背面加盖有所属部队的印章。1939年,八路军臂章规格改为8.6×5.8厘米,正面中间印“八路”二字,下面印“中华民国二十八年度佩用”,背面印“尽忠职务、严守纪律、实行主义、完成革命”。八路军臂章有印佩戴年度的,也有不印佩戴年度的。早期“八路”的字体都是楷体,后期多为美术体。臂章书写顺序最初为左书,后改为右书。
1937年9月11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按全国战斗序列将“第八路军”改番号为“第十八集团军”,朱德为总司令,彭德怀为副总司令。9月14日,朱德、彭德怀发布关于“第八路军”改为“第十八集团军”的通令。此后便制作中文数字“十八集团军”臂章,其规格大小、图案设计与1938年八路军佩戴的臂章基本相同,仅将中间的“八路”二字改为“十八集团军”,背面有师别、职别、姓名、编号等栏。在抗战中后期,八路军许多部队佩戴当时国民革命军统一的标志,在臂章中采用阿拉伯数字和符号表示“十八集团军”,即“18GA”(GA表示集团军)。还有一种简易的“18GA”臂章,不带蓝底和椭圆形白框,只有“18GA”字样和配用年度。臂章的书写顺序为中文数字一般为右书,阿拉伯数字均为左书。
除上述统一配发的“八路”和“第十八集团军”臂章外,八路军所属部队也制发了多种臂章,其样式基本与八路军臂章相同。1938年12月,以山东人民抗日武装起义部队为基础组建的“八路军山东纵队”,曾制作佩戴“山纵”臂章。1939年11月20日,国民党军范子侠部接受共产党领导,改称“八路军平汉抗日游击纵队”(以下简称“平汉纵队”),曾制作佩戴“平纵”臂章。1940年6月7日,平汉纵队改编为八路军新编第10旅,开始佩戴统一的“八路”臂章。
抗日战争胜利后,八路军番号没有立刻取消,八路军臂章继续使用。进入东北的八路军部队,会同当地的东北人民自卫军组成东北人民自治军,于1946年1月改称为东北民主联军,改戴东北民主联军臂章,其式样、格式与八路军臂章相同,只是改为“东北民主联军”字样。1946年以后,各地八路军番号取消,八路军臂章不再使用。
新四军常见臂章:“N4A”和“新四军”
新四军曾佩戴过多种图案和文字的臂章。1937年10月,新四军宣布成立后,当时只有军部,部队还没有集中整编,所以并未像八路军那样配发统一的国民革命军制式臂章。后来,美术工作者吕蒙等人在新四军军长叶挺和副军长项英的指示下,开始设计新四军臂章。图案为一名身背斗笠、左手持枪右手指向前方的战士,左下角书写“抗敌”二字。臂章表明了南方各省红军游击队改编为新四军开赴前线抗日决心,得到新四军指挥员的认可。于是,用木刻印制该图案的臂章被新四军指战员佩戴,这就是最初的新四军臂章。
随着新四军队伍发展壮大,叶挺等人又指示设计新的新四军臂章,以反映新四军挺进大江南北开展抗日游击战。新臂章以行进中的一队新四军为图案,上方标有新四军英文缩写“N4A”。N是英文NEW(意为新)的首字母,4代表中文“四”字,A为英文Army(意为军队)的首字母。新臂章右下方标明“中华民国二十八年度用”,即1939年使用。
此后,新四军开辟皖南、皖东、江南、苏北等抗日根据地,队伍进一步壮大。1940年,版画家马达设计了新臂章。其正中是一名战士双手持枪拼杀,上方加了“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字样,左下方为“抗敌”二字,右上方标明“1940”。
1941年初,皖南事变发生后,新四军军部在盐城重建,在鲁艺华中分院任教的美术工作者庄五洲受命重新设计新四军臂章。他借鉴1939年“N4A”臂章,并参考八路军臂章样式,设计出图案为“N4A”底衬白色椭圆、上方左右两角各加一个五星、中间标有“1941”字样的新臂章。该臂章为黑白两色,庄严肃穆,以纪念皖南事变中死难的烈士。
不久后,1941年的“N4A”臂章被简化为仅有“N4A”字样的蓝白色臂章。这种臂章采用石版印刷,线条简洁流畅,配以白底蓝字,醒目有力,深受新四军官兵喜爱。新的“N4A”臂章很快就在新四军中广泛使用,成为人们最熟悉的新四军臂章。
其实,新四军也有中文“新四军”字样的臂章,与当时国民革命军臂章形制、图案一致。不仅在抗战初期,而且在抗战中后期都有使用过。“新四军”字样臂章与“八路”臂章形制图案接近,初为宋体,后改为美术体。
抗战胜利后不久,国共两党进行重庆谈判,并签订“双十协定”。随后,新四军英文缩写臂章不再使用,统一使用中文“新四军”字样的臂章,此臂章一直使用到1947年新四军番号撤销。
(摘自2022年10月13日《中国国防报》)
(编辑 张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