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标题,一般有大标题和小标题。大标题,也叫总标题,是对全篇内容的高度概括,是“纲目”,小标题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总标题内涵进行展示,共同服务于总标题。使得整篇公文丝丝入扣,不枝不蔓。本文重点谈一谈大标题的提炼。
1.要素要全
常见的情况有三种:一是随意省略发文机关。只能从落款处判断出发文机关,这有失庄重;二是随意省略事由。如《中共**大学委员会决定》,由于省略事由,从标题中看不出文件的主要内容;三是随意省略文种。使受文者不得要领无法落实文件,如《**厅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的有关事宜》。
因此,传达重大决策事项的下行文和没有版头的下行文、上行文均不得省略发文机关;除一些极其简短的“通知”“公告”和特殊机关发出的特定公文外,一般情况下不得省略事由,而文种是任何情况都不能省略的。
2.事由要准
标题是公文的核心,事由则是标题的核心。标题是否突出,主要看事由写得是否准确、精炼。事由提炼得好,能让人眼前为之一亮。反之,则会让人摸不着头脑。这方面常见不足有:一是介词“关于”应用未用,如《**大学组织评选教学骨干的通知》,应在“组织”前加“关于”;二是动宾搭配不当,如《**学院关于征集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工作的通知》,“征集”与“工作”搭配不当,应将“工作”改为“意见”。
事由的提炼也是最考验文字功底的地方,除了准确之外,若能做到精炼、生动,则能大大提升公文的艺术性。
3.文种要对
文种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生造文种,如《**大学关于修改学籍信息的申请》。很显然,“申请”不在15个公文种类之内,纯属生造;二是混用文种,如《**学院关于征地的请示报告》,把“请示”和“报告”混在一起用,让人哭笑不得,文种只能选择一种,不可混用;三是错用文种,如《**大学前往**大学交流学习的请示》,两所高校之间交流,不存在隶属关系,用“函”即可,不必“请示”。
4.用语要精
标题要主旨鲜明、重点突出、文字凝炼。如《关于2015年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重大科研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简短的标题,却融入了大量的信息,年份“2015年”,范围“广东高校”,内容“重点平台和重大科研项目立项结果”目的“公示”,这个标题,让人一目了然。
5.用词要简
如《**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关于”“转发”“的”“通知”反复出现,在一个标题内重复使用,造成标题冗长,令人不知所云。
6.流转要当
转文性公文中,会用到“批转”“转发”“印发”。“批转”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公文批复、转发的一种特有的文书处理形式;“转发”指文件的批转发送;“印发”是盖印后发出或印刷并分发。三者都有“发出”的意思,但用法截然不同,实际工作中,常常出现乱用、错用的问题。如《**学院关于印发**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育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对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及不相隶属机关的文件无权“印发”或“批转”,应该使用“转发”。
7.华而要实
公文的标题要出彩,固然要在文字上下功夫,力求生动、新颖,但必须紧密结合整篇公文的内容和主旨来提炼,绝不能偏离,更不能生搬硬造,凭空捏造,华而不实。
8.标点要少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书名号的用法一般没有争议,如《关于印发<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但在实际工作中,除了书名号,引号和括号也经常出现在公文标题中。如,《关于举办2016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众创杯”在这里,作为一个专有名词,用上双引号可以起到突出重点和避免歧义的作用;再如,《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求对《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宿舍)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宿舍”用上括号表示和、或,是对“公寓”的补充,“试行”用上括号是为了解释管理办法还是试行阶段。所以都是属于应该用的情况。
编辑:贠慧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