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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
日期:2020-02-12 17:01:29         文章来源:学习强国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这是完善国家行政体制、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对推进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具有现实意义。

第一,这是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提出,必须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十九届三中全会对推动建立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完善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落实机制作出了具体部署,明确由党中央及其相关机构负责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国家行政体制中的各个部门,相互关联、密不可分,应该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发挥作用,形成政策合力,落实好党和国家决策部署。为此,各部门都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令行禁止,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

第二,这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行政效能的客观要求。实践表明,政府设置不同部门并进行专业化分工,是对日益复杂经济社会进行有效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的客观需要,但不同部门实现行动协调一致还存在一些客观上的掣肘因素。一是各部门虽然已经明确了各自职责,但部门边界难以完全分明,且跨部门的事情也越来越多,部门在工作中容易出现规避或者转移责任的现象。二是部门制定的政策往往针对自己管理的领域,对其他领域的作用和影响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果不考虑相关联政策出台的先后次序或力度,就会出现政策效应叠加、共振或者抵消、掣肘,达不到政策所需要的“度”,甚至事与愿违。三是各部门制定具体政策时由于角度不同,往往出现一些从局部看合理、从全局看可能不合理的现象。因此,在部门专业化分工和职责明晰基础上,有必要通过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对各自优势加以整合,对不同考虑加以综合,对力度节奏加以协调,从而达到政策最佳的“度”,努力提高政策效应和实际效能。

第三,这是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完善国家行政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的务实举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通过不断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政府组织结构得到优化,政府管理方式不断创新,行政管理水平和效率有了较大提高。但是,政府各相关部门行动不协调、少配合,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的问题一直比较突出,市场主体对此反映较多。这些年来,虽然也建立了诸如会议协调、机构协调、联合办公协调等多种协调机制,但总的看运行并不理想。分析其原因,一是对部门协调配合机制进行规范的法律法规、制度规则相对缺失,部门协调配合缺乏制度性支撑;二是协调内容不规范,协调层级不明确,协调方式不具体,操作性不强;三是协调的力度不够,有时难以直奔主题;四是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协调、不配合行为,无法确定应承担何种责任,也缺乏相应的追究办法。这些问题,要通过认真贯彻《决定》精神,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来加以解决。

从当前和长远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看,经济社会系统复杂度不断上升,对行政管理的协调性、精准性、系统性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强化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各部门都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改善政策效应,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发挥政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