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今年5月在山西考察时说,乡亲们脱贫后,我最关心的是如何巩固脱贫、防止返贫,确保乡亲们持续增收致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这是党中央根据现实发展实际对当前和下一阶段扶贫工作的战略方向提出的明确要求和安排,需要我们认清我国现在相对贫困治理的主要特点,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既解决好以生存问题为核心的绝对贫困问题,又解决好以发展、共享为重点的相对贫困问题,在新形势下做好巩固脱贫、防止返贫的工作。
当前我国相对贫困治理主要特点
相对贫困是在特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下,依靠个人和家庭的劳动力所得或其他合法收入虽能维护其食物保障,但无法满足在当地条件下被认为是最基本的其他生活需求的状态,更多地表现为一个从低到高的连续分布,涉及主体感受和客体评价。随着脱贫攻坚战的胜利,2020年我国将全面完成绝对贫困人口治理任务,贫困人口结构也将发生结构性转变,这些脱贫户中大多数将转为相对贫困户。绝对贫困治理的主要对象为低于贫困线的贫困户,在当前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而未进入建档立卡的贫困 “边缘户”、部分进城农民工、城市低收入者都将纳入相对贫困治理范畴。同时现实中存在的高杠杆率家庭、隐形贫困人口以及能力贫困人群等都将是潜在的相对贫困人群。
与绝对贫困相比较,影响相对贫困的因素更多、更复杂,既有市场波动等经济性因素,又有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非经济性因素;既有产业更替等周期性因素,又有技术进步等结构性因素;既有贫困人口自身的脆弱性等客观性因素,又有贫困文化融入、社会排斥等主观性因素;还有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供给因素,且呈现出交叉融合的特点。
结合相对贫困治理对象的多元性、致贫要素的复杂性,相对贫困治理将面临治理体系的重塑,其主要任务是完成五个转变:一是从降低贫困发生率向建立防止返贫机制转变;二是从解决收入贫困为主的单一贫困向解决多维贫困转变;三是从“运动式”扶贫向常规化扶贫机制构建转变;四是从解决农村贫困为主向农村贫困与城市贫困兼重转变;五是从政府、企业、中介组织多头治理向归口管理、协作治理转变。
构建相对贫困治理的长效机制
构建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本质上是解决先进或适用生产要素、社会保障向贫困人群和贫困地区的转移,建立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提供相对贫困治理的制度基础。要通过相关制度安排的设计或者优化,为破解多维贫困提供激励和约束。科学制定新的贫困标准,使贫困标准更能适合发展的不同阶段。要完善城乡融合发展制度,进一步打破城乡分割制度,完善城乡融合发展的经营制度,完善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度。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初次分配要进一步提升贫困人口劳动力要素的质量和贡献水平,提升其市场价格,从而获得更多的“蛋糕”,再分配要逐步加强对欠发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建立持续增加投入的机制,支持欠发达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进一步完善收入调解机制,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
确立相对贫困治理的方向。激励机制决定着治理的方向,它客观上要求制度安排要有利于激发贫困人口及扶贫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一是探索城乡互促的激励机制,激励各类先进生产要素流向贫困地区,形成区域经济发展的联动机制。二是激励政府和企业采用能够减少价格扭曲和竞争障碍的政策和战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城乡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调动扶贫产业载体建设中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类生产要素的有效性。三是激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多途径帮扶贫困人口提升就业技能,增强其主动融入市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四是激励贫困群众遵循创业规律,拓展就业新渠道。
激发相对贫困人口市场活力。我国的相对贫困人群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组织化程度低,在市场经济中缺乏谈判能力,由此导致其利益表达机制、利益疏导机制、利益调节机制和基本权利保障机制缺乏有效保障。当前应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拓展农村贫困人群的组织平台。一是大力扶持和促进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制、各种经济联合体、农工商一体化联合等经济组织的成长,做强连接农民与市场的中介。二是大力发展农村中介组织,形成“政府—农民组织—农户”三位一体的协作链,完善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组织架构。三是促进农村基层管理组织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村委会的组织能力建设,畅通贫困人口利益表达和维护机制。四是健全对城市低收入人群和进城农民工的利益维护组织平台建设,畅通其利益表达渠道。五是做好重点人群的社会化融入工作。
提升相对贫困治理的内在动能。相对贫困治理能力建设包括物质资本、技术努力和人力资本三个方面。物质资本为贫困地区的建设提供物质保障,使各项制度创新得以贯彻实施,各类组织在正确激励下得到成长。技术努力和人力资本建设则有助于提高相对贫困人口、组织等各类主体在反贫困中抵御风险的自生能力、参与竞争的发展能力。一是在乡村振兴战略的统领下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可持续发展奠定物质基础。二是构建城乡均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重点关注的对象要从农村贫困群体,转向兼顾农村深度贫困群体、城市中收入较低的农民工群体以及高潜在贫困风险人群。从单纯关注农村贫困人口向共同关注城乡贫困群体拓展。对城市反贫困,一要注意对城市相对贫困群体分类施策,二要注意与农民工进城落户、推进新型城镇化等工作的衔接。三是加强贫困人口人力资本建设,强化贫困人口专业化技能培训和贫困人口子女教育的扶持力度,增强其应对不确定性的能力,提升其市场竞争能力,打破贫困的代际传递。
(作者系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编辑: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