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后的集中宣传教育和疫情大考的实践教育、自我教育,人们从理论与实践的联系中、理性与感性的交融中、中国与外国的比较中,对全会的重要内涵和精神有了更加真切的感悟,对全会在“中国之治”中的里程碑地位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把“中国之治”推向制度高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革命时期,我们党领导人民在局部地区进行了政权建设的探索和实践,并为新中国国家制度的构建提供了理论准备和框架蓝图,奠定了新中国国家制度的基础。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在探索中虽然有曲折,但支撑国家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主体架构在这一时期形成了。改革开放新时期,我们党着力推进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改革不合理的体制机制。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提出了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制度的目标任务。此后,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都对制度建设作出了部署。
进入新时代,我们党把制度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地位。党的十八大提出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立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党的十九大在现代化建设“两步走”的战略安排中,明确了国家制度和治理能力建设的目标内涵。
在长期探索的基础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推向了新的高度,其里程碑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认识进入新境界,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上“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实现了顶层设计,第一次完整地描绘了制度图谱;提供了行动纲领,制定了任务书,勾画了路线图,明确了时间表。
为“中国之治”确立制度目标
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三步走”的总体目标: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对于这一制度目标的内涵和意义,要放在我国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和整个国家现代化的奋斗目标中才能准确加以理解和把握。从我国现代化的探索过程可以清晰地看出,现代化建设的领域不断在拓展,内涵逐步在深化。深就深在把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一步步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并将其与整个国家现代化建设越来越有机地融合起来。四中全会的深刻性及其意义就在于,从整体上对现代化建设各方面工作作出制度化安排,即把制度融入、贯穿、覆盖所有领域所有方面,形成了中国制度,或者说“制度中的中国”。这就鲜明地彰显了制度和治理的地位和作用:它不仅是国家现代化的一个方面的重要内涵,而且是实现国家现代化的根本保障。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重要讲话中指出的那样,这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任务。因此,经过这次全会,我们不能再局限于一般性地强调制度,而应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上强化“大制度”格局和意识。
揭示“中国之治”制度密码
四中全会《决定》系统阐述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并把它与坚定“四个自信”联系起来,使我们对为什么能够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
道路是走出来的,自信也是相伴而生走出来的。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并对三者关系作出了阐述。2016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第一次明确提出“四个自信”。
四中全会《决定》总结概括的十三个方面的显著优势,内涵丰富而又相互贯通,体现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优势的系统性、整体性特征。这不仅对于坚定制度自信,而且为坚定“四个自信”提供了基本依据。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在“四个自信”中,制度自信处于非常关键的地位。高度的制度自信是道路自信、理论自信、文化自信的集中体现,是坚定“四个自信”的底气所在、信心所在。
描绘“中国之治”制度图谱
《决定》从十三个方面部署了坚持和完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重点任务,第一次描绘了“中国之治”的制度图谱。摆在首位的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这是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必须坚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要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根本制度包括: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制度和全面领导制度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领导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文化制度;共建共治共享是我国的根本社会治理制度;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国的根本军事制度。基本制度,在政治领域体现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经济领域体现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重要制度是治理国家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具体制度。对于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应侧重于坚持和巩固,而重要制度更多的是要完善和发展。
(作者为高质量发展评价研究院特聘研究员,江苏省社科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编辑: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