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办经济特区,是我们党和国家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40年来,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5个经济特区不辱使命,在体制改革中发挥了“试验田”作用,在对外开放中发挥了重要“窗口”作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历史进程中谱写了勇立潮头、开拓进取的壮丽篇章。我国经济特区的发展成就,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经济特区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这种优势集中体现在切实发挥我们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上,体现在我们党不断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的能力上。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经济特区取得成功的关键,是经济特区战胜一切困难挑战的“定海神针”。经济特区建立和建设的每一步,都倾注着党中央的殷切关怀和悉心指导。经济特区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形成的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是完全正确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经济特区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征程上,经济特区不仅要继续办下去,而且要办得更好、办出水平”,强调“经济特区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中寻找新的方位,把握好新的战略定位”,要求经济特区要成为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改革开放的试验平台、改革开放的开拓者、改革开放的实干家。经济特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站在更高起点谋划和推进改革,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显著优势,就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经济特区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许多方面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取得巨大成就,为全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一方面,经济特区勇于突破束缚,率先进行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另一方面,经济特区率先转变政府职能,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效弥补市场不足,逐步建立起生产要素市场体系,制定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为市场有效运行和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经济特区主要经济指标实现数十倍甚至百倍增长。以深圳为例,1979年GDP仅为1.97亿元、人均GDP为606元,2019年GDP为2.69万亿元、人均GDP为20.35万元,40年间GDP年均增速达23%。
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使经济特区始终充满生机活力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们党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革除同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各个方面和环节,不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建立健全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体制机制,极大调动了亿万人民的积极性,极大促进了生产力发展,极大激发了社会创新创造潜能,极大增强了党和国家的生机活力。
创办经济特区是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方法论,是经过实践检验推进改革开放行之有效的办法。我国经济特区因改革而生、因改革而兴,自成立以来,按照国家发展要求,顺应人民期待,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始终站在改革开放最前沿,在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大胆探索,不断冲破僵化思想观念的束缚、破除体制机制弊端、调整深层次利益格局,探索改革开放的实现路径和实现形式,为全国改革开放探路开路,一大批诞生于经济特区的创新制度和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走向全国。
经济特区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了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活力之源,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也更好彰显了“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善于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使社会始终充满生机活力”这个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
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培养造就更多更优秀人才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多年来,我们坚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解放和增强人才活力,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人才管理体制更加科学高效,人才评价、流动、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全社会识才爱才敬才用才氛围更加浓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政策法律体系和社会环境正在加快形成,中国特色人才制度优势进一步彰显。
经济特区从成立起就树立了强烈的人才意识,不断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政策措施,为经济特区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早在1987年,深圳就出台了全国首个鼓励高科技人员以技术专利、管理等要素入股的相关政策,此后,不断创新人才引进和管理制度,放宽创新型人才入户政策,千方百计吸引人才参与经济特区建设。珠海、厦门、汕头是我国最早大规模、大力度引进人才的城市,在重奖高科技人才、完善人才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人才评价机制等多方面亦有所突破,成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创造的乐土,极大提升了经济特区的人才竞争力。
新形势下,经济特区需着眼于更好发挥“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培养造就更多更优秀人才”的显著优势,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健全更为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推动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突出“高精尖缺”导向,优化人力资本配置,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不断积蓄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鲜明特征,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显著优势。
回顾40年的发展历程,经济特区在实现先富起来的同时,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把“蛋糕”不断做大的同时,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把“蛋糕”分好,逐步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特别是近年来,经济特区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强和改善公共服务,从财力投入、资源配置等方面不断增加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投入,在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建成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迈出重要步伐。经济特区的成功实践,证明了人民是改革的主体,要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发挥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广大人民群众成为推动改革开放的强大力量。
我国经济特区的发展历程,充分展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光明前景,彰显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多方面显著优势。面向未来,经济特区要在新时代新起点上继续把全面深化改革推向前进,在新的发展实践中积极探索,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永葆生机活力,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作者系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
(编辑: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