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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创新发展
日期:2020-09-07 11:30:24         文章来源:​人民论坛网

什么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何重要意义?人民论坛杂志社总编辑、人民日报高级编辑贾立政刊文指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创新发展,不仅深刻总结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经验,深刻揭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规律,同时也深刻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重大问题,推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思想进入新境界,为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效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昭示着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方向。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实践的深入推进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非传统安全问题带来的系统深刻检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创新发展的根本性意义和创造性价值将进一步显现。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历史和时代高度,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对政治文明演进规律、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学说的新境界。在制度建设上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更加注重体系化,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显著特征。新时代我国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在统筹推进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建设、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协商民主制度体系建设中,实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从制度到制度体系的飞跃,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稳步发展。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内涵 

政治科学旨在简洁明了地概括重要的政治概念并以此揭示政治实践的本质内涵,它要回答:什么是政治?什么是民主政治?什么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西方民主政治有什么区别?为什么会产生不同的民主政治?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今天,我们尤其需要回答的关键问题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什么?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理国家,以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发展成果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凝聚人民力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一使命任务。我们理解,这样一句话阐释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内涵。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有机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其中的两个行动主体即党和人民,一个共同的行为主题即治理国家。

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意义 

民主政治是建立在经济社会基础上的上层建筑。因此,世界历史和现实生活中付诸实施的民主政治无不具有特定的阶级性质。任何一种民主政治的阶级实质、制度特征、运行特点,归根结底都是由在该国社会经济关系中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根本利益、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决定的,并受到该国历史沿革、民族传统和经济文化水平的影响。因此,世界各国的民主政治呈现多元的发展形态。

对一个国家而言,究竟哪种民主政治形态才是更加合理的?遵循一个根本标准,即是否真正“以人民为中心”,是否真正做到了“人民至上”。只有始终同人民在一起,时刻牢记“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才能切实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得到人民的高度认同和真心拥护。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揭示的就是这样一个真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共识是奋进的动力”,这是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深刻揭示。从本质上讲,“人心”就是人们的所思所想、所愿所盼;“共识”就是人们一致的思想、共同的愿望。个体的所思所想汇聚成集体的共识,进而激发集体行动,而人心就成为决定性的力量,就成为“最大的政治”。

发展最广泛、最真实、最彻底的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与生俱来的理想追求和矢志不渝的奋斗方向。在革命战争、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不同历史时期,我们党都对发展民主政治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取得了开创性成就,奠定了我国政治建设和政治文明发展的坚实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凝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力量,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的制度支撑和政治保障。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人类文明走到了一个新的“十字路口”。是否实行并不断发展民主政治,是衡量一种政治制度、一种社会形态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过去相当长一个历史时期,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以其“自由市场经济 + 民主政治制度”为至上范本,宣称为人类社会提供所谓“普世”的政治制度解决方案。今天,由信息化、智能化引领的新技术革命正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思维方式、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组织动员形式等,西方政治体制暴露出党争严重、政策短视、决策低效等困境,民粹主义在美国兴起蔓延,英国围绕脱欧议题反复辗转,欧盟陷入迷茫纠结……我们看到,资本主义政治体制的民主“遮羞布”已经被撕去,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及其不可调和的内生性矛盾与危机正在加速显现。与此形成鲜明比照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显著特色和巨大优势更加凸显,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两个奇迹”的顺利实现。我国综合国力大幅跃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14亿中国人民更加凝聚团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呈现光明前景。在大变局和历史交汇处,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的中国人民要为人类文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历史性贡献,就必然要在民主政治建设与发展方面取得新的更大成就、更大进步,真正形成超越西方政治文明的划时代创造,形成更高层次、更高形态的民主政治制度及其运行机制。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性建设 

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以什么样的思路来谋划和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重要作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回溯历史,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不断完善发展的轨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推动了思想解放,在观念上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扫除了障碍,由此展开制度化与法治化建设,使社会主义制度文明建设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在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党和国家不断强调发展民主政治的重要作用及其重大意义。邓小平同志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要在经济上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在取得丰硕理论成果的同时,也不断积极探索民主政治的发展道路和实现形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如何使民主制度的协同效应得到最大发挥,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关键是要增加和扩大我们的优势和特点,而不是要削弱和缩小我们的优势和特点”。无论是从有效保证人民享有更广泛、更充实的权利和自由的角度出发,还是从有效调节国家政治关系、发展充满活力的政党关系、民族关系、阶级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等方面着眼,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必然要经历一个制度上不断丰富并且向构建完善制度体系进阶的过程。这其中既要有科学指导思想,又要有严谨制度安排;既要有明确价值取向,又要具备有效实现形式,从而构成一个渐趋定型和成熟的复杂制度体系。

“制度化”强调方向性,而“制度体系”则强调整体性和系统性,能够为制度之间的相互支撑提供保障,使其形成协同效应,让制度的效能得到最大限度的释放,从而把开拓正确道路、发展科学理论、建设有效制度有机统一起来。党的十八大报告对制度体系提出了全面和系统的要求,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加突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化”建设的特征,注重从整体上和宏观上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除了进一步突出了党的十八大报告所提出的一般意义上的“制度体系”概念之外,党的十九大报告还提出了建设“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和“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等明确要求。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提出“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从而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使各方面制度和国家治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意味着我国在制度建设上更加注重相互支撑、更加注重协同高效、更加注重体系化现代化。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创新发展的具体体现 

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系统推进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国家治理体系、协商民主制度体系五个方面的重要制度体系建设,构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四梁八柱”,使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更加成熟定型,确保了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法治化,进而保障了我国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强大政治支撑。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的领导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作为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中国共产党不断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从理想信念自我锻造、行动落实高度自觉、履职尽责协同发力、群众路线血肉联系、增强本领担当作为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六大方面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党的十八大报告在明确“制度体系”概念的同时,还重点提出了要加强“党内民主制度体系”建设,明确“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就“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作出了全面部署。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本质与核心。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以不断完善的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支撑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是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通过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建设,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实行得到了制度保障,不仅丰富了民主形式,也拓宽了民主渠道。

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能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关于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在我国,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2014年2月,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在人大建立了宪法宣誓制度,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增强了我们党运用法律手段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依托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等五大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把各方面的工作有机串联起来,确保了国家治理体系协调顺畅地运行。

国家治理体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看一个制度好不好、优越不优越,要从政治上、大的方面去评判和把握。”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伴随改革发展的全面深入持续推进,在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高质量治理服务的同时,也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广阔的探索实践舞台。在制度和实践层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也在推进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国家治理体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协同互动,一同亮明并践行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所坚守的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

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协商民主源于以团结与民主为主题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它也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提出“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协商民主所追求的是全方位、多领域和深层次的民主参与,协商主体从政党、政府、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到普通群众,协商内容从政治领域到社会领域,协商层面从中央、地方到基层,绝不是仅局限于某一群体、某个方面或某个层级。多层次、广泛化、制度化的协商民主形式使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生活,避免了西方资本主义偏重于凸显投票权利的形式主义民主,确保民主回归价值本真。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

综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创新发展,不仅深刻总结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经验,深刻揭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规律,同时也深刻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重大问题,推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思想进入新境界,为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效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昭示着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方向。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实践的深入推进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非传统安全问题带来的系统深刻检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创新发展的根本性意义和创造性价值将进一步显现。

(作者贾立政系人民论坛杂志社总编辑、人民日报高级编辑贾立政)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