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并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确立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之一。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和践行共享发展理念,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方面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着力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实现共同富裕要在做大“蛋糕”基础上分好“蛋糕”
要实现共同富裕目标,首先应处理好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的关系,在促进经济增长与社会财富积累的同时,努力做到对发展成果的合理分配,使其更加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始终是社会主义的一项根本任务,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再到即将实现全面小康的历史性成就,雄辩地证明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是建立在生产力不断发展、经济实力持续增强基础上的。进入新时代,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只有继续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往共同富裕目标不断迈进。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提升创新能力和实体经济竞争力成为做大“蛋糕”的关键所在。为此,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经济发展的战略支撑,激发各类主体的创新活力,为经济增长注入强劲新动能;要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积极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升实体经济质量与能级,使经济既跑得快更跑得好,持续夯实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石。
生产力的发展无法自动实现公平分配和共同富裕。发展经济学中反映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关系的库兹涅茨曲线,在各国发展实践中并没有得到普遍验证。所以,在推动共同富裕的过程中,既要立足于把“蛋糕”做大,也要着眼于把“蛋糕”分好。经济学家通过深入研究发现:经济增长过程中分配状况的变化,取决于一国特定的经济社会结构与制度安排。因此,我们要从结构优化与制度建设两方面入手,力求把“蛋糕”分得公平合理。在结构优化上,要大力发展就业高吸纳能力产业和带贫益贫产业,积极推动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更好扶持欠发达地区发展;在制度建设上,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公平统一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制机制。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双轮驱动,将使我国共同富裕之路行稳致远。
依托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虽有所改善但尚未得到根本扭转。从居民收入差距来看,2019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2.64,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分别为1.52与1.64,城乡和区域间的收入差距仍处于较高水平。家庭财产、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比收入差距更大。可见,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难点和重点,在于发展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所以,要坚定实施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两大战略,努力补齐共同富裕的“短板”。
实施乡村振兴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农民生活富裕是根本,是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生活富裕要依靠乡村产业作支撑,农民收入增长与生活水平提高是建立在产业兴旺基础上的。“十四五”时期,要继续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丰富乡村经济业态,积极拓展农民增收空间。城乡深度融合是未来城乡关系发展的基本趋势,通过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与双向流动,有助于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由此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使广大农民过上更加富裕的生活。
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是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早在20世纪80年代,邓小平就提出了“可以让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然后带动其他地区实现共同富裕”的思想。进入新世纪,我国陆续实施了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与中部崛起战略,促进了中西部与东北地区加快发展,区域发展差距呈缩小态势。进入新时代,区域发展面临新形势新挑战,亟待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为此,要发挥“全国一盘棋”的制度优势,全面统筹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发展;要继续深入推进四大区域板块战略,健全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不断增强区域发展的协调性;要着力优化区域互助机制,创新区域合作机制,建立区际利益补偿机制,使先富地区更好带动后富地区发展。
按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要求健全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
贫富差距的形成及变化受分配制度的直接影响,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是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一般意义上的分配通常指收入分配,但如果追根溯源的话,收入分配结果不仅取决于收入分配过程本身,也同收入分配前的生产条件与经济机会密切相关。生产条件与经济机会的分配,会对收入分配结果产生根本性影响。所以,在推动共同富裕的征程中,既要不断健全收入分配制度,防止贫富差距过大;也要注重促进生产条件与经济机会的公平分配,从源头上奠定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基础。
增进生产条件分配的公平性,要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这是保证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性保证;要着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让人人平等享受教育、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不断缩小由公共服务不均等造成的人力资本水平差距。要促进经济机会的公平分配,最关键的是建立平等准入、公平竞争、平等交换的统一市场体系。这方面的改革重点包括赋予农民更多的土地权能、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保护弱势群体平等就业权、破除制约中小微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各种壁垒等。
收入分配制度的进一步调整与完善,应从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三大环节同时发力,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由此促进橄榄形分配结构的形成。在初次分配环节,要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增长;另外,还要积极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的要素收入。在再分配环节,要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并强化对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在第三次分配环节,要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利用激励性政策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第三次分配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中的作用。
(编辑: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