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3日电(记者孙秀艳) 生态环境部近期梳理出正在实施和即将实施的114项重大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清单,并就投资落实和工程进度情况与各地分别进行了核实。
114项重大建设工程,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黑臭水体治理、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等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97个;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矿山、湿地、林地、受污染土地等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13个;企业新址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等企业生产经营急需、急盼的工程项目4个。这些项目既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项目,也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整改的重点任务。
目前,这些项目大多已开始复工准备、后续资金已落实,具备全面复工复产或加快推进建设的条件。
生态环境部在致函时强调,对已开始复工复产的项目,要尽可能恢复正常工程进度,努力达到原定计划目标;对尚未复工复产的项目,要抓紧筹备,尽快实现复工复产;要把握督察和长江警示片整改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工程建设,统筹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保障整改效果。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