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监会衔接协作 同向发力监督小微权力

  • 信息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发布日期: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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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虽然持续向好,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永一村监察干事李宏仍坚持每天在村里走访。监督防控物资发放、人员管控摸排、重点点位问题整改情况……在通州区,像李宏这样活跃在疫情防控监督一线的村级监察干事有500多人。

今年年初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指出,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各地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健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制度,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同向发力,把监督落实到基层。

“在村(居)设立监察干事,推动监察职能在基层落地,是加强对村(居)小微权力监督、健全完善基层监察组织体系的重要举措。”通州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区明确,村级监察干事由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监察组)聘用,对村(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开展监督,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当好一线监督“探头”。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村(居)延伸,让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行使,必须整合基层监督力量,攥指成拳,形成合力。

重庆市北碚区将村(居)监察监督员、村(居)纪检委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等相关的监督职责、监督对象、监督事项等进行整合,组建村(居)廉洁工作站,由廉洁工作站对所在村(居)的监督工作统一安排、统一组织,提升民情民意收集、问题线索发现等工作实效。

“以前,对于村里党员干部在工程项目资金使用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由于监督力量分散、监督过程缺乏配合等原因,监督不深不细。”素心村廉洁工作站副站长、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邓贤文表示,组建廉洁工作站后,实现了人员整合、力量聚集,对于工程项目决策过程、公示公开、物资采购等,可以实现全过程监督。同时,对于监督过程中发现疑难复杂事项,还可以灵活进行人员调配,集中力量深入挖掘可能存在的问题。

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往往是微腐败多发的地方。只有把监督“探头”延伸到群众身边,才能及时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

近日,福建省漳平市新桥村廉情监督员郑来春与村民老李闲谈时了解到,村里的建设工程存在偷工减料等问题,他及时向镇纪委反映,经多方协调和督促推动,很快查处了问题,保证了工程质量。

为了加强对村(居)小微权力的监督,该市在村(社区)“两委”换届之际,将政治素质好的党员推荐为村党支部纪检委员人选,并由村纪检委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廉情监督员。

漳平市纪委监委则建立“请过来、走下去”信息反馈机制。廉情监督员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向乡镇纪委反映所了解的情况,乡镇纪委则定期对村廉情监督员进行走访,收集问题线索,推动解决群众身边问题。

(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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