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十个100%”兜牢困难群众幸福底

  • 信息来源:陕西日报
  • 发布日期: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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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两级政府100%细化“先行救助”“分级审批”措施

■ 市级或县级100%开展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

■ 县级100%落实低保对象公示制度

■ 县级100%启动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

■ 县级100%发挥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作用

■ 乡镇(街道)100%建立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

■ 乡镇(街道)100%实现“e救助”全流程网上办理

■ 乡镇(街道)100%健全和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

■ 村(社区)100%健全和完善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和困难群众帮扶快速响应机制

■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100%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并落实照料服务责任

“要不是党和政府的好政策,这孩子早就殁了……”7月19日中午,武功县小村镇水渠村群众郑党龙从县民政局局长刘冰峰手里接过2万元的临时救助金,忍不住红了眼眶。

2019年3月,郑党龙的小儿子郑则轩被查出患了白血病。虽然经过干细胞移植,郑则轩恢复了健康,可治疗期间80多万元的花销,一下子让这个原本还算殷实的家庭陷入了窘迫。

“新合疗报销、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解决了大部分费用,镇村也组织党员干部捐了一部分,县民政局还帮我在家门口找了份开车的工作,老板塞给我2万元让先给孩子看病……”郑党龙把党和政府的救助、社会的帮扶牢牢记在心里,“最后我家实际花了5万多元。孩子恢复健康了,花这些钱也值了!”

郑党龙受到的救助和帮扶,得益于陕西省提出要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十个100%”工作举措。

社会救助是国家和社会对经自身努力仍难于维持基本生活的公民所给予的现金、物质帮助和服务。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2020年5月,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民政厅将社会救助工作细化为“十个100%”,即市县两级政府100%细化“先行救助”“分级审批”措施,市级或县级100%开展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县级100%落实低保对象公示制度、100%启动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100%发挥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作用,乡镇(街道)100%建立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100%实现“e救助”全流程网上办理、100%健全和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村(社区)100%健全和完善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和困难群众帮扶快速响应机制,分散供养特困人员100%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并落实照料服务责任。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湖北省蕲春县群众张志平到乾县探亲,没想到亲戚没找到,却因为交通中断滞留在乾县两个多月。“湖北是疫情重点地区,我住宿、吃饭都不好找地方,特别是身上带的钱花完后,真的是惶惶不可终日。”提起那段日子,张志平摇头不已。

好在当地的民政协理员很快发现了张志平的窘境。按照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和困难群众帮扶快速响应机制的要求,乾县民政局立即实施临时救助,先后3次共给了他4000元的临时救助金,并帮他联系好定点酒店安排住宿,最后还帮他顺利踏上了返乡路。

临时救助就是要发挥兜底线、救急难的作用,解决好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困难。靠主动发现、快速响应能解决困难群众的一些实际问题,但实现符合条件群众100%受到救助,还需要“e救助”全流程网上办理机制发挥作用。

泾阳县桥底镇桥底村群众刘解放和妻子张书侠年老多病,儿子刘海峰没有稳定的工作,孙女刘婧正在上大学。孙女的学费和家里的开销急得刘解放坐卧不宁。村上的民政协理员屈小侠了解情况后主动上门,通过手机上的“e救助”微信公众号帮刘解放一家申请农村低保。现在,刘解放一家每月能领取低保金1185元。“要不大家都说党的政策好,真的是给我家解决了大问题!”现在刘解放的心情非常畅快。

“我们将把‘十个100%’作为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的有力抓手,千方百计确保困难群众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单耀峰语气坚定。

(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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