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9日电(记者 刘奕湛 白阳)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9日上午分组审议了国旗法修正草案和国徽法修正草案。与会人员普遍认为,对国旗法、国徽法进行修改是完善国家重要标志制度,形成全社会尊重、爱护国旗国徽氛围,增强公民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凝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精神力量的重要举措。
国旗法修正草案的多处规定,体现了加强国旗宣传教育的鲜明导向。比如,规定全日制学校应当将国旗教育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学生了解国旗历史和精神内涵,遵守国旗升挂使用规范和升国旗仪式礼仪。
谭耀宗委员认为,国旗法的这些修改是非常重要的。对国旗教育以法律形式规定下来,成为学生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学生的爱国意识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不少与会人员建议,进一步加大国旗法、国徽法的普法力度,鼓励公民通过国旗国徽表达爱国情感,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爱护国旗国徽的氛围。
国旗国徽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着国家的权威与尊严。对于网络使用国旗和国徽不规范的现象,刘修文委员建议,进一步完善国旗、国徽网络使用规定。目前,存在一些乱象,甚至有通过网络损害国旗、国徽尊严的现象发生。“国旗法修正草案和国徽法修正草案都增加了规范网络使用的相关规定,但规定的较为简略,建议进一步充实细化。”刘修文说。
国旗法修正草案、国徽法修正草案对损害国旗、国徽尊严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对在公共场合故意以各种形式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
对此,张志军委员说,在达到这样的严重程度之前,情节比较轻的如何处理?建议增加对于情节较轻或不是故意有损国旗、国徽尊严行为予以处罚的规定。
“草案进一步完善了国旗及其图案的使用要求,从而能够保证国旗使用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杨志今委员表示,草案的这些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维护国旗尊严的意识,形成维护国旗尊严的良好社会氛围。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