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召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重点提案督办协商会

  • 信息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 发布日期: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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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兰州8月20日电  (记者林晖)全国政协19日在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召开“‘十四五’时期巩固我国西部地区脱贫成果”重点提案督办协商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在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础上,抓紧谋划好巩固脱贫成果的政策框架和工作机制,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创造条件,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彰显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会前,汪洋先后到东乡族自治县、临夏县、康乐县,考察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扶贫车间、种植基地、养殖场,走访脱贫户,并与省市县乡村五级扶贫干部座谈,听取关于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建议。在督办协商会上,汪洋强调,巩固脱贫成果要坚持党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有效激发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的内生动力。要继续坚持精准施策、对症下药,尤其要注意扶贫形成资产运转的稳定性、扶贫合作机制应对市场风险的有效性、扶贫资源使用的可持续性、扶贫政策实施的完整性。现有脱贫政策要适应巩固脱贫成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优化和创新,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巩固脱贫成果举措。

十三届全国政协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创新提案督办方式,完善督办协商规则,强化督办质量导向。在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包括西部9省区政协主席在内的17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出该提案,得到有关方面高度关注。李智勇、郭庚茂、蓝天立、欧阳坚、陈因、张桂平、黄宝荣等7位委员分组作了深入调研并在督办协商会上发言。大家充分肯定我国脱贫攻坚取得的决定性成就和西部广大农村发生的历史性巨变,认为巩固脱贫成果已经具备良好基础,但一些地方脱贫稳定性还不强,“十四五”时期西部脱贫摘帽地区仍然要把巩固脱贫成果作为乡村振兴的重点。扶贫资金用途可逐步调整优化、但力度不能减弱,基层帮扶力量可适当调整、但不能一撤了之。要抓住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带来的重大机遇,加强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扶持龙头企业发展,激发民营企业深度参与扶贫热情。要完善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加强部门协作和数据共享,对易致贫返贫人口及时采取帮扶措施。

甘肃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介绍了巩固脱贫成果的工作考虑和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负责同志介绍了提案办理进展,并回应了委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

(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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