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将表彰“好干部”“好班子” 选拔任用时将优先提拔

  • 信息来源:​三秦都市报
  • 发布日期:20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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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三项机制”制度建设,运用“三项机制”激励全省干部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我省将评选表彰一批“担当作为好干部”“干事创业好班子”。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中副厅局级及以下的干部和领导班子,国有企业中相当于副厅局级及以下的干部和领导班子,重点是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五项要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党的建设等重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勇于担当、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干部和领导班子均为此次的评选对象。特别注意的是,此次评选表彰将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倾斜。

推荐参评“担当作为好干部”的干部要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在工作中担当作为、迎难而上、奋勇在前,事迹与“三项机制”鼓励激励办法条款相对应,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2016年“三项机制”实施以来,个人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个人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部门的表彰奖励;个人在处理突发事件,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或专项工作中勇于担当、表现突出,受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部门的通报表扬。

推荐参评“干事创业好班子”的领导班子要符合“信念坚定、政治可靠,严守党规、依法执政,作风优良、清正廉洁,改革创新、敢于担当,能力过硬、实绩突出”好班子标准,所在单位将“三项机制”作为干部工作的基本遵循、必经程序,有效运用到领导班子研判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关心关爱等工作中,有力调动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在本地区本系统本领域具有标杆示范作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2016年“三项机制”实施以来,领导班子连续三年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领导班子所在单位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部门的表彰奖励;领导班子运用“三项机制”提拔使用的干部被作为鼓励激励典型向市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推荐。

根据评选结果,将对受表彰的干部授予“全省担当作为好干部”称号并颁发证书,对受表彰的领导班子授予“全省干事创业好班子”称号并颁发奖牌。对受表彰的干部,运用“三项机制”鼓励激励办法“选拔重用”条款,在干部选拔任用时优先提拔使用。

(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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