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是推动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法宝。最高检认真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五个抓好”重要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求极致精神推动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新时代“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最高检始终坚持政治机关定位,坚持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推进检察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健全完善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落实机制,建立“党组会每两月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督察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到检察工作方方面面。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紧紧围绕服务“六稳”“六保”任务,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平等保护企业经营发展等重点工作。自觉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造性抓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持续跟进落实未成年人保护“一号检察建议”,在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守初心、担使命。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深度融合、同向发力,争做践行“两个维护”的“第一方阵”。
持续深化科学理论武装,夯实公正司法思想根基。最高检坚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组织建设的首要任务,坚持党的创新理论发展到哪里,理论学习就跟进到哪里;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跟进一步。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讨培训,运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治轮训、专题学习等形式,推进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检察业务培训的必修课,举办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政治融入业务培训班、“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政治建设融入业务培训示范班,切实推动新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坚持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特别是检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三卷,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检察实践、推动检察工作的能力,提出并勠力践行“双赢多赢共赢”“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扫黑除恶‘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等司法检察新理念,推动新时代各项检察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强化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不断激发组织生机活力。最高检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整体部署,适应新时代发展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对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进行了系统性、重塑性、重构性改革,形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并行发展格局,并统筹推进检察机关党组织建设,织密各级组织机构,健全组织制度机制,强化检察组织体系的“骨骼”和“神经网络”,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实现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全覆盖。坚持以提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重点,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政治巡视、政治督察和党建工作专项检查,强化突出问题整改,着力开展“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让各级党组织“硬核”起来。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落实“一切工作到支部”要求,明确2020年为“基层建设年”,健全落实基层建设年度报告、领导干部联系基层、“一对一”结对帮扶等制度,开展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评选表彰,建立基层特色工作品牌发布机制,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最后一公里”的党建质量。
创新干部人才队伍管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最高检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方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方针,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和素质能力关,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加大地方领导班子的协管力度,选优配强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全面推进实施检察官业绩考评,倒逼检察官提升素能、担当履职。从严落实检察官员额动态管理调整和退出办法,树立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以深入学习民法典为重点内容,以空前力度开展大规模政治业务培训,全面推进领导干部上讲台,深化公、检、法、律同堂培训,建好、用好“检答网”和指导性案例。首席大检察官、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多次为检察系统和“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授课,并举办“控辩审”三人谈,示范带动检察队伍整体素能提升。不断拓展柔性人才引进思路,积极探索从检察系统内外和专家学者中引进急需专业人才,深入推进与行政机关互派干部交流锻炼,探索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建立检察业务专家咨询委员会,善于借用“外力”“外智”,为检察事业蓬勃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推进组织制度建设,扎紧扎牢管党治党制度“笼子”。最高检结合检察机关实际,把党内组织法规和党中央要求具体化,补齐各种制度短板,建立健全涵盖检察组织人事工作各领域的组织制度体系,从制度上保证《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规范的落实。建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研究制定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落实措施,强化制度执行力。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变,充分发挥党组系统内巡视利剑作用,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体系,持续抓好防止过问、干预或插手案件“三个规定”的落实,建立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季度分析报告制度,有针对性地加强预防监督。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强化顽瘴痼疾专项治理,积极主动、持之以恒地狠抓突出问题整治,推动检察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