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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主要有哪些重点?
日期:2020-02-06 14:57:02         文章来源:学习强国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对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提出了5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第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枫桥经验”是在20世纪60年代初,由浙江省诸暨县枫桥区(今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其基本内涵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此后“枫桥经验”受到党和政府充分肯定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其实质就是,在党的领导下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第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一是畅通诉求表达机制。完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诉求表达机制,发挥人大、政协、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及新闻传媒等的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作用,依法按照政策及时妥善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二是规范利益协调机制。完善公共决策社会公示制度、公众听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健全民主决策程序,凡是推出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把社会风险评估作为前置程序、刚性门槛,使重大决策的过程成为党委和政府倾听民意、改善民生、化解民忧的过程。三是规范群众利益和权益保障机制。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因违法或行政行为不当损害群众利益;通过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维护好群众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劳动关系、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切身利益。

第三,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要把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主要抓手,认真负责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坚持把维稳同维权结合起来,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同防止出现新问题统筹起来,扎实做好涉军群体、涉众型经济案件受损群体、特殊群体稳定工作。通过加强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完善信访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促进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通过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以行政调解为主导、以司法调解为保障的“大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更大力度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作用,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通过更好发挥行政调解的主导作用,加快行政调解立法工作、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提高行政调解专业化水平。通过更强发挥司法调解的保障作用,在法院主持调解下使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特别是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四,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塑造健康人格,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做好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培育专业化、规范化心理疏导和心理咨询等健康服务,健全心理服务网络,鼓励创办社会心理服务机构,构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让社会心理服务更到位、更便捷。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预警机制,防范和降低社会风险。对因生活和工作等受到挫折而缺乏信仰、对生活失去希望的个人给予更多关注,有针对性开展疏导、帮助、教育,使其重振生活信心、避免走向极端。还要通过积极开展专项社会关爱行动,对流浪儿童、精神病人、艾滋病感染者、吸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进行专业心理疏导和矫治,帮助他们回归社会。

第五,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为群众提供多元、便捷的纠纷解决方式。注重通过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法律工作者等第三方参与纠纷化解的制度化渠道,吸收专家参与技术性领域纠纷解决工作,让更多纠纷通过社会力量调解得到化解。通过不断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善于运用大数据技术、信息化手段,努力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通过把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提高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的整体效果和效力,及时有效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