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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日期:2020-02-07 11:22:57         文章来源:学习强国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必须“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对此,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来加深理解。

第一,基层是我国社会治理的基础和重心。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基层是人民群众生活休憩的家园,是党执政的最基层细胞,也是社会治理最基础的单元和最深厚的支撑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强了,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了”。许多地方和部门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基层治理的有效性,事关社会治理的有效性,也事关国家治理的有效性和党执政的稳定性。基层的管理和服务能力越强,社会治理的基础就越牢、越坚实;反之,就会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加强社会治理的基层基础工作,就必须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第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就必须把资源、管理、服务放到基层。基层是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一些地方在把工作任务、考核责任一股脑儿推到基层的同时,对基层各种必要的政策倾斜和服务配套却往往跟不上,致使一些基层不堪重负。一些基层干部感叹:这是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核心是人”。真正重视基层,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就应该把资源、管理、服务放到基层,而不是单纯把工作任务、考核责任推给基层。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就要把更多社会资源、管理权限和民生服务下放到基层,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放到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协调和解决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为基层百姓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

第三,积极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基层是最接地气、最能直观反映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状况的地方,基层的治理状况、治理能力也会随时随地受到群众最直观的检验。新中国成立以来,很多成功的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的模式是基层干部和群众创造、后来推广到全国的。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发生的重大变迁,基层的感受也最深刻。按照《决定》要求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就要健全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治理体系,拓宽群众参加社会治理的范围和途径,丰富内容和形式,让群众能够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就要深入开展以居民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为主要目的的民主治理实践,以村务公开、居务公开、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全面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就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其中,自治是社会基层运行的基本方式和依托,必须完善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增强社会活力;法治是社会现代化的根本保障和主要标志,必须全面加强社会法治建设,强化法治保障;德治是社会现代化的灵魂和根基,必须加强社会道德建设,弘扬社会正气。只有坚持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密切联系、良性互动、相互促进,才能使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得以持续、健康、顺利发展。

积极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还要着力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依托工会、共青团、妇联、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方法灵活的平等对话、相互协商、彼此谈判、规劝疏导,化解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推进以行业规范、社会组织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为基本内容的社会规范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规范在协调社会关系、约束社会行为、保障群众利益等方面的作用,通过自律、他律、互律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为符合社会共同行为准则,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