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无论经济社会如何发展,对一个社会来说,家庭的生活依托都不可替代,家庭的社会功能都不可替代,家庭的文明作用都不可替代。”而家庭又总是同家教家风密不可分。习近平总书记对家教家风问题也有许多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对此,我们可以从以下4个方面加深理解。
第一,家庭家教家风是我国社会治理的精神内核和重要组成部分。家是小的国,国是大的家;天下之本在国,国家之本在家,家庭之本在身。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睦的家庭关系、严格的家教、良好的家风对整个社会风气、社会风尚和社会和谐安定均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庭不只是人们身体的住处,更是人们心灵的归宿。”家风连着民风、社风、政风,家事连着国事、政事、天下事。家风正,则民风淳;家风正,则政风清;家风正,则党风纯。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良好家风不仅能教育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家庭责任、社会责任,而且能够促进党风政风,带动整个社会风气,汇聚清正廉洁的正能量。因此,要大力弘扬优良家风,以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
第二,家风败坏,殃及子孙、贻害社会,也是导致一些领导干部腐败堕落的催化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风好,就能家道兴盛、和顺美满;家风差,难免殃及子孙、贻害社会,正所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在反“四风”、反腐败、反特权斗争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领导干部作风问题滋生、腐败现象蔓延的重要根源,正是发端于家风不正、家教不严。纵观近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查处的大案要案和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往往都有“家族腐败”因素。“一人当官,全家敛财”、“夫妻齐上阵,儿女同贪腐”,最终一起掉入泥潭,走上人生不归路。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我们: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所以《决定》鲜明提出“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是完全必要的、非常及时的。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都应该高度重视家教、切实端正家风。
第三,以新时代的好家风正党风带民风促社风。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重家教、守家训、正家风的文化传统,中国古代公开出版的“家训”就有120多种,三国时期诸葛亮的《诫子书》、北齐颜之推的《颜氏家训》、宋代司马光的《家范》、清代朱柏庐的《朱子治家格言》等都是传诵一时的经典,孟母三迁、田母拒金、画荻教子、岳母刺字等故事更是脍炙人口、家喻户晓。尊老爱幼、妻贤夫安,母慈子孝、兄友弟恭,睦邻友群、耕读传家、勤俭持家,知书达礼、遵纪守法,家和万事兴等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更是铭记在中国人的心灵中,融入中国人的血脉中,是支撑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重要精神力量。我们要善于从这些最深厚的文化传统中汲取正能量,尊重历史传承,把握文化根脉,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吸取崇德尚礼、正心修身的文明智慧,重言传、重身教,教知识、育品德,发挥良好家风的教化作用,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坚强有力的精神支撑。
第四,领导干部要在树立崇德向善良好家风中作表率。领导干部的家庭家教家风,不是个人的小事、家庭的私事,而是连着党风政风民风的大事要事,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大局全局。党员干部都要以身作则,廉洁齐家,涵养家风,形成优良的家教家风。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一代代共产党人廉洁自律、奉公守法的红色家风,为我们树立了价值典范和行为标杆。毛泽东同志教导子女要坚持原则、不搞特殊化,他说:“靠毛泽东不行,还是要靠你们自己去努力、去奋斗。”周恩来同志为家人定下“不许请客送礼”等十条家规,告诫亲属完全做一个普通人。焦裕禄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能看“白戏”,谷文昌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力让女儿转成正式工,杨善洲不让家人搭“顺风车”。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将廉洁齐家列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也有家风建设和生活纪律方面的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戒律,常常对照、时时对标,把修身、齐家的要求落到实处,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言传身教、严格要求亲属子女,以良好家风推动党风政风清正、社风民风淳朴。